《红高粱》读书心得感悟四篇
意志在执着和向往中坚强,思想在挫折和坚定中跃进,人生在失败和反思中成长,精神在读书和品味中发光。把自己置身书的国度,让精神暖暖地发出灿烂的光芒。以下是豆花问答网小编整理的《红高粱》读书心得感悟四篇,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红高粱》读书心得感悟一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著。直到莫言因诺贝尔文学奖而名满天下,我才把书借来看看。
我看它的时候是个分外晴朗的下午,你难以想象在一个冬天几乎没有太阳的地方享受一个明媚下午的愉悦,但是在这个令我无比欢喜的下午却因为这本书让我像是处在满是烈火的水中,纠结不已。我陷在这个热血正义但兽性的余占傲的角色中,我纠结的经历着他经历一切,他的作为他的思维让我难以理解,书中的暴力和残忍更是让我无法理喻——为什么要用那么极端的方式处理事情呢?这可能是我完全脱离了那种社会我根本感受不到那种社会下人们的价值观。但同时我不得不惊叹于主人公余占鳌和戴凤莲那样惊艳放抗。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他们以自己的方式表达了对苦难的反抗与不满。他们坚强地守护自己的自由,傲然地活着。看完这本书我仿佛看到就一群流着高粱血统、浑身散发着鲜活人性的红高粱地英雄。
读书的过程中我感觉莫言写作时倾注了大量的感情的同时娴熟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中又具有合理性,让我有时有些小迷糊的,但看完之后又对作者这样的安排赞叹不已。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莫言对于线索的熟练掌握表现了他胸怀大局,能在这看似繁琐复杂的线索写作并掌握好中清晰的理清思路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对于读者的我有时都找不到头绪。同时作者独特的创造人物的视角也给我很大的冲击,《红高粱家族》虽然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描写战争题材的长篇小说。但他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塑造的是几乎完美的正义的爱国英雄,是正义与邪恶的强烈对比。《红高粱家族》中塑造的一些列抗日的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那应该就是红高粱特有的吧。作者是以怎样独特的眼光来审视社会的呢,我想这是他以往经历所致。
为了能理解作者这样独特的视角和惊艳的作品我先了解了一些他的背景,莫言是农村的,他小的时候受过一些磨难,曾加入解放军。我想就是这些经历让他有灵感写出这本书,他把他看到的农村思想放大,他把自己小的时候的磨难放大,把在军队中经历的种种放大出来。我知道《红高粱家族》这部小说是莫言的早期作品,也算得上是莫言的成名作,因为张艺谋把这部作品改编成电影,这部小说有了很高的知名度。在电影的渲染下很多人关注的了这本充满野性和对原始欲望的张扬的《红高粱》,诺贝尔文学奖颁奖的时候称莫言作品为“魔幻现实主义”,我觉得正是莫言的作品带来的这种兽性而残忍的力量,撕去了文明社会下虚伪的温情面纱,直接剥开战争、死亡、情欲外面的画皮,展现最残酷的一面呈给读者,它不是一般文学作品那种含蓄而优雅的表达,而尽是直白地描写暴力、肮脏和残忍,让我们看到真实的人性。这也是作者的以往的经历所带来的吧,在童年时的经历让他看到这些人身上野性,在军队的经历让他痛恨战争,因为他看到战争让人隐藏的残忍、暴力和残忍暴露出来。
看完这本书让我相信曾经的经历是写作的灵感,当我们经历的事越多我们就越有积淀,有积淀才有灵感。如果不是莫言以前的经历他怎么会有这种灵感和体会,又怎么写出这样惊艳的小说。让一个从小生活在温室中的作家写这种经历很多磨难的人物是不可能的,写出来的文章也只是一堆词藻的堆砌没有任何感情。另一方面也在提醒我,不要一味羡慕别人的成果,那是经历风雨后的沉淀,要想有一番作为还得自己去争取。
《红高粱》读书心得感悟二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一定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红高粱》读书心得感悟三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后来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红高粱》读书心得感悟四
莫言小说《红高粱》,其大致情节是这样——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伕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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