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工作自查整改报告范文
一、总体思路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巩固20xx年全市控违拆违工作战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整治行动。按照“禁增量、减存量”的目标要求,加大对新的违法建设的管控,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分区域、分重点、分步骤拆除历史性违章建筑。以强有力的气魄和抓铁有痕的举措,全力推进市中心城市控违拆违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旅游胜地梦”和“全面小康梦”营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建设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xx市中心城市控违拆违工作的目标是:禁增量、减存量,重点实施“三个全拆除”。即新的违法建设全拆除,重点工程范围内违法建设全拆除,重点区域、重要交通节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全拆除。
为实现以上工作目标,需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控制新的违法建设。各责任单位要坚持和完善违法建设动态巡查制度,科学划分巡查区域,落实巡查责任。要加强日常巡查控管,提高巡查发现率和执法处置率,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管,坚决预防、控制、遏制新的违法建筑增加,做到发现一处、坚决拆除一处,确保新的违法建设零增长,全拆除,不反弹。
2.认真落实存量违法建筑拆除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做好工作计划,及早对本辖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完善相关法律程序,集中清理、拆除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公共利益的违法建筑片(区),积极开展集中整治违法建设专项行动,以拆促控,形成严厉打击违法建设高压态势。
3.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整治违法建设的宣传活动。各新闻单位对一批违法建设典型案件及时予以曝光,对举报或曝光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有关部门要及时严肃查处。各级政府要广泛发动群众,把清理、拆除违法建设工作变成单位和个人的自觉行动,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气。
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及时总结和完善在治违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好做法、好措施,完善违法建设迁拆一律不补管理制度,落实属地管理,加强部门联动,严格责任追究和“六个一律免职”等体制、机制。
三、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行管理目标责任制,年初市政府与两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部门签订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责任状。各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要把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列入重要议程,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实际指导开展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行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控制和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各项工作。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属地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市城 管、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联合执法,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继续实施违法建设“黑名单”公示制度,研究出台相应的“黑名单”销号退出制度,相关职能部门要守土有责,不得为利用违法建筑进行经营的经营户办理证照和相关许可手续,供水、供电、供气、广电、通信、金融等部门不得为违法建设提供配套服务。国家公职人员严禁到违法建筑经营场所公款消费、个人消费或驾公车前往消费。
(三)立足街道和乡镇,认真履责。各街道和乡镇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治违工作坚持人员不减、队伍不散、力量加强,同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社区(村)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担负起对本辖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控管职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无违章建筑社区”、“无违章建筑街道”评选活动。
(四)讲究方法,稳妥推进。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及时对接信息。严格文明执法,讲究方式方法,要坚持“精心组织、依法稳妥、确保稳定”原则,周密部署拆除行动,切实做好违建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既要坚决拆除,又要确保安全、稳定,避免发生事故。
(五)加强检查,严格追责。市治违办要加强检查考评工作,落实奖惩制度,对控制和查处违建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责任不落实、导致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