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雁过拔毛排查工作,严惩腐败份子。下面柠檬文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食药局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食药局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一
根据《xx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行动实施方案》(岳办[xxxx]16号)要求,我区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边查边改,狠抓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关情况如下:
一、突出责任,上下联动抓整治
为更好地落实市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部署要求,我区建立了专项整治月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工作调度会,由各成员单位逐一汇报系统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区专项整治办对前段工作点评部署,指导开展后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对清理自查工作推进不力的4家单位点名批评,并由相关责任人作出了检讨,通过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保障自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抓整治
我区以农村集体“三资”、土地征收补偿、项目资金、扶贫开发领域、违规取酬乱发滥补和办理群众事物情况为重点,进行全面清理和逐项检查,实现了自查全覆盖,横向涵盖区直20家成员单位,纵向涉及区、镇(办事处)场、村组三级,全方位、多角度确保了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一是针对农村集体“三资”重点问题,开展全区村级财务大清查。组织对全区110个村(居)xxxx、xxxx两年的财务进行清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钱粮湖镇百花社区、横沟村、丰收村和许市镇黄金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现已立案10起,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二是针对违规取酬和乱发补贴情况,开展临时指挥部资金大检查。检查了8个指挥部的定额补助发放情况,对违规发放的征拆加班、服装费、开门红等补助和协调费下发收缴通知书,并收缴区财政;制定出台了临时指挥部财务管理办法,并成立财务管理中心,统一集中核算指挥部账目,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三是针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大清理。对xxxx年以来启动建设的117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核查,对补贴资金未及时发放、未完成建设、未及时分配入住等问题下达整改函,对发现的违规拨付棚改资金等问题,区纪委已成立2个调查组进行深入核实。
三、突出实效,强化督导抓整治
按照“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的要求,区专项整治办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开展督查督办,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整改,特别是在防汛工作结束后,区专项整治办于7月底对全区各镇(办)场和各成员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要求各单位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问题公示上墙,有针对性地推动各单位的问题整改,并对8家问题上报、公示不及时和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现场督办,指导开展问题整改。目前,全区各成员单位共排查出问题线索65件,已整改完成25件,其中,对许市镇许家牌公路硬化项目的移民后扶资金15万元被挪用的问题,区移民局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更改项目并于今年内完工;对徐和秀等4人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条件的问题,区住建局已全额收回补助资金2.55万元,并计入保障房专帐;对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建设工程和柳林洲街道新洲菜市场建设工程涉嫌规避招投标的问题,区发改局已按相关规定处罚人民币共74497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区人民医院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销售药品的价格违法行为,区发改局已按相关规定收缴财政28146元,并处罚款8443.8元;还有40件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各单位已分别建立了台帐,确定了专人负责和时间期限,制订了整改措施,正在积极整改中。今年来,共立案16起,党纪政纪处理7人,已查处柳林洲街道松湖居委会违规发放补贴和违规办理养老保险等问题,给予4名居委会班子成员党纪处分;对许市镇食堂开支弄虚作假,隐匿开支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食堂管理负责人李翠元行政警告处分;特别是区公安分局对办案过程中违规接受证人吃请和违反廉洁自律的3名干警进行了严肃查处,市公安局纪委分别给予方某、刘某等2人党内警告处分,免予张某纪律处分。
后阶段,我区将严格落实省、市专项整治“五实”、“五要”的工作要求,抓住时间节点,抓好监督检查,继续深入查、持续改,力争专项整治工作出亮点、出成效。
食药局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二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安排,从今年4月份开始,我院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宣传发动,认真自清自查,切实完善规范。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会进行专门动员和部署,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围绕专项整治任务,将任务和责任进行分解,明确职责,明确要求。重点是规范执法办案中诉讼收费、罚没款及执行款物处置等行为,坚决整治司法不廉,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依法办理涉诉信访,大力推进司法公开等几个方面。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卫东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平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军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监察室主任李萍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活动日常工作,组织抓好活动的实施与检查。同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及时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协调配合,全院干警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
二、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自查自纠
在这项活动中,我们着重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司法是否公正廉洁查找问题,对办案超审限,不作为或乱作为,办案作风是否文明、是否乱收费、是否扣留、挪用执行款等问题为重点。一是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座谈会11场次,向全县发放公开信近8000份,走访群众900多人次。二是向当事人和案件代理人发放廉政监督卡3000多份,及时听取和收集当事人对法官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三是开通举报网站,举报电话,接受当事人投诉举报。四是院里统一组织,由执行局、监察室、财务室组成的专门检查组,对历年执行款帐户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当事人执行款物及时兑付。杜绝违规收费、扣留、挪用和违规处置执行款物等情况,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对当事人反映的3起信访案件及时核查处理,并认真回复。
三、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执法规范
一是完善立案管理制度,规范立案。由立案庭、财务室负责,严格按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坚决杜绝乱收费。
二是完善《加强诉讼费和执行款物管理工作规定》。由执行局、立案庭、财务室负责,对执行款物、诉讼费用实行专人专帐管理,专款专付,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乱收费和扣留、挪用执行款物等现象。
三是推进三大平台建设。由审管办牵头,各庭室负责,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适时公布审判执行信息和裁判文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我院对所有审判、执行文书、审判执行流程均上网公示,接受监督。
四是加强廉政考核。由院纪检监察牵头,政治部、办公室、审管办参加,每月至少进行三次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
四、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整治效果
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对每个问题制定专门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实行专项整治,做到责任到人、到庭室,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同时我们成立督查考核小组,按方案安排和要求,严格进行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和群众评价等综合量化计分,逐月通报,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章立制,确保专项整治长效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