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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admin 2021-02-09 22:00:2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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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一)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财务工作自检自查报告。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明,有的区、县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整改报告《财务工作自检自查报告》。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
 
  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我市区、县工会有181个乡镇、街道工会,单独建立工会账户的单位很少,总体上不足10%,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要求落实得不好。地税代收后,工会组织迅猛发展,但也存在集中建会、突击建会的情况。有的区、县工会审批工会组织不规范,2-3人就成立单独的工会委员会,有的将49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会,这些单位既不在一个地域,也无共同的行业特点,工会组织难以单独建立银行账户,也难以对工会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范等现象。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
 
  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
 
  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认为地税代收后经费已经比原来多了,够花就行,认为税务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来也没有办法,催缴经费工作不到位。有些单位趁着税务局抓的不严,工会经费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单位甚至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信息化、网络化工作未步入正轨,财务人员每次对代收信息进行手工分类及汇总,这样就很难及时掌握应缴未缴及未足额缴纳单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财务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二)

  根据《XX市审计局关于开展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以纪检书记为组长的自查自纠清查小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严格清查,不走过场
 
  成立清查小组后,局领导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自查内容进行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自查,及时自纠
 
  按照《XX市审计局开展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及有关政策的情况以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
 
  1、我局所有财政资金均按预算用途使用,支出真实合规。
 
  2、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行为。其中某些工作性的专项资金接待支出略微偏高。
 
  3、非税收入征收合法合规,无乱收费、乱罚款和截留非税收入的行为。
 
  4、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政策,无以支抵收和坐收坐支的现象。
 
  5、认真执行规范津补贴政策,无在政策规定之外发放奖金、补贴的行为。
 
  6、国有资产帐实相符,核算规范,无违规处置国有资产、截留处置收入的行为。
 
  7、我局单位资金全部集中统一管理和核算,无“账外账”和“小金库”。
 
  8、我局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
 
  通过自查,我局在某些工作性的专项资金招待费略微偏高。清查小组提出在以后的接待工作中一定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财务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经行为,提高财经使用效益,完善财务监督,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场各学校工作能更好更快地开展。按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财务规范化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农场教育总支高度重视,成立专班,于20**年4月21日开始,在全场学校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自查过程与结果
 
  自查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1日——22日)
 
  1、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班。总支召开“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财务规范化管理”活动的开展,制定《武湖农场教育总支财务规范化检查实施方案》,并按照《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财务规范化检查的通知》要求的10项内容,责任到人,明确要求。
 
  2、宣传发动。召开 “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动员大会,部署工作,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3、学习讨论。组织农场各学校校长、书记认真学习区有关文件精神,学习《武湖农场教育总支财务规范化检查实施方案》,开展以“财务规范化检查”为主题的专题会,明确“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自觉地参与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3日——25日)
 
  1、自查自纠。总支核算点及各农场所属各学校认真对照《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财务规范化检查的通知》要求及10个重点问题,全面、客观地分析现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撰写自查报告。
 
  2、建章建制。农场各学校针对自身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行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以及各项管理措施等,使学校管理充分体现人性化、规范化、科学化。
 
  3、督导检查。农场教育总支根据有关方案,参照区督导检查方式,形成自己的督导检查制度,掌握动态、查找问题、发现典型。
 
  4、重点整改。总支根据督导检查的结果,针对还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5、监督评议。总支聘请教育行风监督员10名(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形成第三方力量监督反馈机制。对违规行为必须监督整改到位,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6、绩效考核。将落实财务规范化管理纳入教育绩效目标管理,年底,对各项工作的评估都要结合此项工作情况进行。
 
  (三)分析总结阶段( 4月26日——27日)
 
  1、全面总结。总支核算点于5月1日前将本单位“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经验和体会进行全面认真地总结和评估,并向教育局财务审计科交书面总结材料。
 
  2、经验交流。农场教育总支组织场内经验交流活动,推介先进经验,树立典型。
 
  3、分析总结。教育总支对在“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的学校进行表彰,并在全场范围内作经验交流。
 
  自查结果:
 
  按照区教育局文件规定,农场各学校按总支核算点要求通过深入自查,各学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来执行,收入、支出全总纳入核算点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点、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1、按照上级财务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农场中小学核算点及各学校都建有严格的财务及财产管理制度,并做到了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没有违规操作的现象。农场10所学校均按规定编制,执行2010年预算,都严格按月编制会计报表。
 
  2、严格按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各学校实际编制了学校收支预算,学校的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召开了校委会,事后都进行了常规公示,倘若因工作事特殊情况的需要面要变更预算,则按照相关审批手续进行变更,没有擅自修改和变动现象。
 
  3、依照校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单位所有的财产都登记造册,做到专人管理,因学校需要而购置或使用的,都有教代会或教师代表参加的校委会的审查通过。对于重大资产购买或是涉及基建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和其他的相关材料。10所学校都能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没有挪作他用。
 
  4、严格执行支出审批制度,所有大额支出都事前召开了校委会,事后进行了常规公示,各学校每年在教代会或是全体教师会上都作了财务报告,并获得了通过,接受财经审查小组的监督。
 
  5、各学校都严格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预算处的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严格执行了“一票三证”,“收支两条线”,所有款项支出,均全部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财政收据。没有出现公-款私存的现象。
 
  6、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农场教育总支及农场所属学校均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核算点严格监管各校财政资金的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7、农场各中、小学都能做到帐目清晰,手续齐全。各校均无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违规现象。各项均在银行开设有学校公用资金帐户,并做到收支有据,账目清楚。
 
  8、学校各项经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轨制,无乱之滥用和浪费铺张等现象。对于大额款项支出,均有经由经办人、证实人签字,对于涉及基建等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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