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根据县纪委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就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传达学习,加强宣传教育。我局再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了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就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和厉行节约工作,明确了各项规定要求,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了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抵制了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和谐、廉洁节俭的浓厚氛围。
二、领导率先垂范,严格遵照执行。局班子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洁自律工作,做到不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公车私用、不滥发奖金津贴等、不参与赌博活动,决不向企业乱检查、乱收费,同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督促本单位党员干部严格遵守《通知》要求,机关全体人员不能借任何理由向企业吃、拿、要,否则,从严处理。
三、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行为。通过开展自查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机关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并加大了督促检查力度,对机关作风不定期的开展督查,检查结果在机关大会上进行通报,并要求局办公室要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在局门户网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和邮箱,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
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机关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局将以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三送工作为抓手的加快宁都发展、重塑宁都形象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继续扎实开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县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抓好责任制分解,责任督促,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个关键环节的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建设新宁都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