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一:
开封廉政网报道: 多年以来,由于基层派出所长期存在办公经费短缺,帐目管理混乱等问题,造成个别派出所私设“小金库”,乱收滥罚,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而由此引发的民警违法违纪,更是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和形象。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虽然采取了各种措施,花大力气治理“小金库”问题,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产生“小金库”根源,致使治理效果欠佳。为彻底根治这一顽症,2006年,开封市公安局党委统一思想认识,采取“畅通血脉”,建章立制等有效措施,源头治理派出所“小金库”,取得显著成效。
一、压缩机关经费开支向基层倾斜。2006年初,开封市公安局党委做出两项决定:一是压缩机关行政开支,将财政拔付机关的人均办公经费转拔给派出所,大幅提高派出所办公经费额度,使派出所办公经费达到人均4000元水平,基本满足派出所办公办案需要;二是对派出所罚没款进行专项治理。多年以来,派出所乱收滥罚、截流罚没款是“小金库”问题屡屡发生的根源。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开封市公安局对派出所罚没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同时要求派出所将罚没款全部上缴财政,市公安局专门拨出经费,对派出所正常开支进行全额补贴,从经费上确保了派出所工作需要。
二、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审计监督。该局装备财务处为派出所设立公用经费专用明细帐户,随时监督派出所公用经费使用情况,确保各项经费用于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等中心工作。同时,市局审计室还对派出所帐户设立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在2006年的审计中,未发现派出所设立“小金库”情况。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追究。2006年,该局党委经研究以市公安局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违反财经法规处理处罚的规定》,对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的单位,除收缴全部违规资金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视情给予严厉的行政处分。
上述举措自实施以来,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全市派出所未发生一起因私设“小金库”引发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派出所民警违法违纪案件也较去年同期下降85%。
公安局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二:
按照《新乡市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牧纪【】58号),区交通局认真开展了治理“小金库”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由局长魏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财务科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小金库”专项治理后,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新乡市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大家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要求大家,对照“七种”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落实举报制度,加强工作监督
我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建立了举报登记和工作保密制度。由财务科长朱梅具体负责,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四、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新乡市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牧纪【】58号)要求,我局重点围绕“专项治理”中的七项内容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局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我局财务科严格按照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4、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5、清查结果在局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