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一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局(分公司)实际情况,对以来是否存在“小金库”情况进行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县局(公司)成立“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科,主任由财务科长担任。
二、以来是否存在“小金库”自查情况
(一)物资采购环节自查
我县属于卷烟纯销区不存在烟叶基地建设资金、科技经费转移帐外及基建技改项目后的工程款,没有物资采购、宣传广告及各类保险等经营业务中所发生的回扣,也不存在废品、废料及包装物物资处置后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虚列的费用均不存在。
(二)资产出租自查
我县局(分公司)有闲置房屋1栋“勐啊经营部”,位于县镇,原用于卷烟批发网点,在卷烟批发实行“电话订货、电子结算、网上配货、现代物流”后,将此房屋租给“县兴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至共计房租费是13300.00元,收到的房租全额入帐,各项税金都已交纳,帐务分别处理在8月89号凭证、12月70号凭证。该房屋由县局(分公司)于收回管理(闲置)。
(三)专卖罚没款自查
1、专卖罚没款共有案件13起,上缴财政局罚没金额是29023.00元,财政局安排义务补助金额是23218.00元,此笔金额于12月21日转入我县分公司基本帐户,帐务处理在12月64号凭证作补贴收入。
2、专卖罚没款共有案件6起,上缴财政局罚没金额是25698.00元,财政局安排义务补助金额是20560.00元,此笔金额于12月19日转入我县分公司基本帐户,帐务处理在12月76号凭证作补贴收入。
3、专卖罚没款共有案件8起,上缴财政局罚没金额是34964.04.00元,财政局安排义务补助金额是21559.69.00元,此笔金额于12月24日转入我分公司基本帐户,帐务处理在12月187号、188号凭证作补贴收入。
以上三年的专卖执法案件所涉及的罚没款全部由当事人存入财政局指定的专用帐户,没有转移和私设“小金库”现象发生。
(四)广告宣传促销自查
1、通过自查的宣传费,主要是用于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事项在普洱日报上进行公告而产生的费用。
2、的宣传费,主要是许可证合理布局在广播电视台上的宣传,还有以海报、画展、专栏等形式所产生的费用。
3、的促销费,主要是提升新品牌培育而产生的费用。
以上均属于正常开支,没有以广告、促销、宣传等费的名义虚列费用。
(五)内部管理的自查
县局(分公司)内部管理部门,对县局(分公司)以来开展的资产出租、专卖罚没款、广告宣传促销等费用的收支全程进行监督管理,在监督管理中,县局(分公司)没有存在以这些费用设立“小金库”现象。所有费用的收支决定按照市局(公司)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程序合法、规范。
(六)专项治理的自查
治理“小金库”是维护经济秩序、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体现,通过自查我县局(分公司)已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879-8720918,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县局(分公司)以来是否存在“小金库”情况的自查,通过对“六”个环节的自查,我县局(分公司)没有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没有设立“小金库”。
烟草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二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XX〕7号)和《烟草行业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安徽省烟草商业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实施,完成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为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我公司及时召开办公会议,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提高了认识,深刻领会了治理“小金库”的重要意义。按照“更加严格,更加自律,更加规范”的要求,认真、扎实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从规范行业经营管理秩序,保持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角度,进一步深化对“小金库”问题的认识,明确“小金库”的范围和标准,认清“小金库”的危害,充分认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与全面规范梳理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增强法制观念。会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给每位员工,全员参与,认真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领导,我公司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手担任,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的相关工作。同时明确要求各区县局、黄山烟草迎客松宾馆、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三)制定方案、明确要求
根据《烟草行业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安徽省烟草商业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黄山市烟草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黄烟20XX[36]号),明确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要求、范围及内容、工作方法及步骤、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针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内容和“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对以下环节进行重点自查:一是基建技改项目和信息化等工程项目环节;二是物资采购环节;三是广告宣传促销环节;四是资产的出租环节和废品、废料及包装物物资的处置环节;五是专卖罚没收入及返还环节;六是内部管理环节。
二、“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
按照《黄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并指派专人负责,对“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和重点环节进行了彻查,自查面达100%。通过自查,未发现“小金库”现象。
1、物资采购、宣传广告、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实施等经营管理活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程序规范,监督有力。
2、按照文件规定要求,各类保险均在省局要求的保险公司按商定的费率办理。
3、工业企业宣传促销费等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操作。
4、烟箱、废旧物资等资产处置,严格按照相关资产管理办法,签订合同,规范实施,及时入账,如实纳税。xx、xx年纸箱销售收入分别为152,745元和150,006元,已按规定入账。
5、08年底,全市已租赁房产23处,全部按市局下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统一格式签订合同,按规定收取保证金,按期收取租金及代垫的水电费等,07、08年度收取租金收入分别为769,130元,773,590元,已按规定入账。
6、罚没收入及财政返还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7、各级工会经费均单独开户建帐,每年由审计科对其经费收支进行审计,各级工会均能按规定列支工会经费。
8、未发现用各类手续费返还设立“小金库”。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均按规定入账。
9、未发现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咨询费等名义虚列费用,套取资金现象。
10、未发现虚列支出转出资金及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我公司将按照方案要求,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规范梳理年活动、政(企)务公开工作、加强廉政建设等,积极主动、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1、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杜绝“小金库”思想根源。
2、结合全面规范梳理年活动,健全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堵塞“小金库”漏洞。
3、结合政(企)务公开工作,规范流程,接受监督,防范“小金库”。
4、结合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教育,加强自律和监管,远离和杜绝“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