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近年来,我县累计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4148.42万元,共帮助3189户贫困户解决了住房安全问题,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完成危房改造任务数均居全市前列。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查处和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保障全县扶贫工作顺利推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县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发展,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经济适用、确保公正”的原则,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对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逐项排查梳理,对已完成的任务进行“回头看”,对正在进行的工作再照“聚光灯’。各镇(街、园、区)成立检查组,对已完成的危房改造户进行逐户查验,一看新建房屋情况,二看建房户补助资金落实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合理认定改造对象。将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确定为改造对象,优先落实补助资金。
二、严格改造程序。按照县政府每年制定下发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危房改造工作程序。一是申报制度。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二是审查制度。由镇全面审查,县复核。三是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进行村、镇、县“三级公示”。四是验收制度。经镇全面检查验收,填写验收合格报告表,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在组织验收,确保改造落到实处。
三、严抓改造质量。一是严把改造方式关。拟改造房屋属整栋危险(D级)的,一律采取拆除重建的方式,属局部危险(C级)的,采取修缮加固方式,让群众住上安全舒适的房屋。二是严把图纸设计关。邀请设计单位设计了安全、经济、美观的房屋改造设计图集,免费发放至镇村,供农户建房使用。三是严把施工队伍关。要求各镇(街、园、区)配备一名以上建设管理员,负责对危房改造户进行技术指导和安全质量监督。优选施工队伍,确保改造农房达到抗震、安全等设计要求。四是严把验收关。县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验收组,统一组织验收。对未按标准或超标准改造的房屋一律不予验收。
四、加强资金保障。对只凭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无法完成改造的部分特困户,积极争取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与扶贫开发资金整合力度,通过村集体帮扶、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措,解决贫困户无钱改建房的问题。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资金由政府“兜底”,解决危房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缺口。
五、抓好督导检查。县委、县政府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列入各镇(街、园、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压实工作责任。县住建局会同县纪委、发改局、财政局对全县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防止镇村干部向危房改造户索要回扣和好处费现象发生。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措施,更大的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成为经得起检验的合格工程、群众满意的放心工程。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