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出纳人员配备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单位出纳配备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X财发〔20XX〕248号)文件要求,我办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出纳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单位出纳人员配备情况
经自查,我单位现备出纳人员1名,虽无会计证,但在财务岗位多年,财务能力强,也无素质高,有一定的业务技能,胜任出纳岗位。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业务培训。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我办将严格对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积极参加机关业务知识培训,强化业务能力。
(二)加强财务管理。依法加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防范风险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的会计业务制度,遵守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原则。
三、下一步打算及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的规定,压实单位负责人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单位内部稽核、审批等监管机制,更好防范和化解本单位财务风险;三是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会计法》 和新修订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积极支持单位财务人员(出纳)参加各类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其财务工作管理能力,确保本单位财务行为规范化标准化。
XX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XX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