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防办关于中介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我单位行政权力涉及中介服务事项有一项,即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x政字【20xx】39号》序号22),中介服务项目为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存在将未纳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事项。
所有中介机构与我单位彻底脱钩,不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和变相挂靠现象。
中介单位的确定由建设单位从有资质的中介单位中自行确定,不存在单位及工作人员插手或干预中介结构经营活动,不以任何形式为中介机构招揽业务。
不存在单位及工作人员在中介结构中列支经费、占有财务、报销费用等。
不存在单位及工作人员在中介机构兼职取酬或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入股中介机构等。
不存在单位及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活动中对有关中介机构设卡,设置执业限制、资质限制等方式阻碍外地中介服务进入本地市场,不存在采取任何方式排斥外地中介服务,确保公平竞争。
在行政审批活动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中介服务单位的资质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条件,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依法监督。目前为止没有出项中介机构违规违法行为。
xxx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