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工作人员六不准规范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根据司法部“六不准”要求,三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了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同志的讲话和社区矫正工作“六不准”行为规范,并按要求结合实际进行自查自纠,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做到共同学习,共同监督,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所全体工作人员能依法办理社区服刑人员执行变更事项,综合社区矫正人员表现村委及监护人各方意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等级变更;
二、我所全体工作人员无违法违规实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措施的现象;
三、我所全体工作人员调查评估案件,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综合村(居)委、派出所、监护人、邻居等各方意见,由调查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确保不徇私枉法;
四、我所全体工作人员无收受社区服刑人员及其亲友的财物和宴请的现象,公正廉洁;
五、我所全体工作人员严格社区矫正工作秘密,无泄秘现象;
六、我所对影响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的重要情况、重要事件都能及时上报,无隐瞒不报现象。
通过学习“六不准”规范,全所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依法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规范开展社区矫正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防止发生渎职行为,正确履行自身职责,切实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六不准”要求,有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维护好辖区社会安定。
xxx司法所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