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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自查报告

admin 2021-02-09 22:16:0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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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自查报告

  我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xx大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文化的大发展和大繁荣为追求目标,主动融入、主动贴近、主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漳州生态工贸港口城市建设的发展大局,努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局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按照创建省、市级文明单位的有关要求,把创建活动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摆上局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年终有总结、有检查,形成了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创建规划和管理制度。建立三级行业创建领导体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根据领导变动及时调整充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精神文明创建办公室,由局机关党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科室密切配合、分工合作,确保创建活动有组织、有领导、健康有序地进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后,认真完善了行业创建规划管理制度和年度计划,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半年一次定期对文化行业创建工作和示范窗口进行巡查,开展创建工作调研,指导和推动基层落实工作。保障创建工作的活动经费,重视行业窗口建设,配备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XX年,投入三十万元,在文化与出版稽查队建立网吧视频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大对网吧监控力度。此外,在管理制度完善方面,还制定创建工作的实施办法,完善考评制度,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创建的工作档案,放在局机关共享文档中,由各科室不断补充材料,提供给领导、干部、职工查阅。
  二是建立创建管理工作机制。为了使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参与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局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和布臵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同文化工作一同布臵、一同实施、一同考评,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能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定期通报各种创建工作动态,特别在文化执法方面,把检查与处罚分开,并建立四支文化市场监督队伍,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督网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
  三是加大思想道德建设力度。致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做好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XX年,土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已通过,成为我省一大世界文化遗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成为全国第一个生态保护实验区。我们还利用各种纪念日、节庆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如举办庆xx大“唱支山歌给党听”歌唱大会、新年音乐会等。同时,设立红军进漳纪念馆、漳台民俗文化陈列馆等为特色教育基地,向广大群众免费开放。据统计,三年来,红军进漳纪念馆接待参观人数达3万人次以上。
  四、加大文化建设力度。三年来,我们向上争取了3000多万元的资金投入我市的文化及文物建设。其中完善了市博物馆二楼、三楼陈列馆建设,成为对台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在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方面,我们向上争取了1000多万元进行了1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改建、扩建项目。目前为止,我市共有近6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得到了扩建和改建。XX年起,我们还争取了近500万元投入了村农家书屋建设,至今为止,已建成了近500家村农家书屋。此外,我们还争取了XX多万元进行了国家文物保护单位江东桥的维修、世界文化遗产土楼周边环境整治及维修等。三年以来,全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共开展了各种广场文化活动、社区文化活动、三下乡文化活动等900多场,和谐文化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三、加强行业管理,推进依法行政。
  我局进一步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制定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及时总结依法行政工作,认真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力争做到便民利民高效。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种制度。主要完善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效能建设制度,健全了首接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否决报备、失职追究等管理规定。同时,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热情对待到机关办事的群众,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声热情问候、一张椅子让坐、一杯热水招待、一个实在答复。并建立了一整套的群众意见反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不廉洁、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现象发生。
  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查处分开制度。我们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抓好行风政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确实抓实抓好。采取便民措施,简化办事程序。加强了市行政中心窗口的建设,成立了行政审批科,专门抽调一名具备中级职称的人员和一位科长到窗口工作,并配备了独立窗口负责人,配齐现代化的办公用品,如电脑、针式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等。共有23项审核审批项目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大幅度压缩办事期限,简化办事程序,放宽准入条件,所有项目的办事期限都由原来的15到60个工作日缩短到3至7个工作日内办结,一些原来需要实地考察的项目改由相关部门提供书面证明,一些项目的注册资金由原来的一次性到位改由多次到位。我局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年年被评为行政中心的“红旗窗口”,审批科科长年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此外,我们还充分依托漳州文化网平台,开发网上服务系统,推进电子政务,把审批表格、审批程序等公布在网上,提供给服务对象下载,并把违规等情况公布在网上,方便群众监督。我局作为文化执法单位,在全省率先推进查处分开制度,即稽查队负责查案件,经调查完立案并将案件移交给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相关科室再进行依法处罚。查处分开,既有利相互监督,又能保障处罚对象的合法权益,自执行以来,已查处案件八百多件,收到良好效果。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栏、互联网、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两次行风政风热线和各种宣传日活动中,利用现场直播、走上街头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帮助。每年两次针对各种业主,特别是网吧业主及娱乐场所业主进行行业法律、法规培训及安全消防培训,提高广大业主的法律意识。同时,在处理案件中,针对一些屡教不改的“钉子户”组织法规培训,达到“处罚一家、教育一方”的目的。 
  四是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局党组十分重视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每年都举办文化执法培训班,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市稽查队还规定了一整套工作流程及工作方案,采取军事化管理,要求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杜绝“冷硬顶推”、“吃拿卡要”等不文明行为。同时,对业主的不理智行为给予规劝,做到以情动人、将心比心等人性化管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局机关市场科、新闻出版办、稽查队等还为业主提供各种法律、法规咨询业务,中心窗口还提供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必要信息咨询。
  四、加大创建力度,建设和谐文化。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为追求目标和工作中心,全面完成业务工作的各项任务,加大服务“三农”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大力建设和谐文化。
  一是业务工作上新台阶。在精品创作方面,我们以举办第二届水仙花文艺创作奖评选活动为平台,鼓励精品创作。艺术作品创作数量大幅增加,精品佳作不断涌现。芗剧《保婴记》参加全省24届戏剧会演获优秀剧目奖、优秀编剧奖、优秀导演奖、优秀演员奖等多项大奖;市木偶剧团的《水仙花的传说》参加省24届戏剧会演获多项奖,并获得了全国皮影木偶的最高奖金狮奖;我局还主办了首届及第二届“爱我漳州”小品、相声比赛,并评出一批优秀作品奖和优秀演出奖。社会文化活动方面,我们努力配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圆满完成了一系列重大导向性演出任务。在群众文化活动中,全市各级文化部门在春节期间、五一期间,组织了广场文化活动、民俗文化活动、专场文艺演出、各种展览、赛事等计三百三十多场。常年坚持电影下乡、文化下乡,为老百姓送去丰富的精神大餐。在文化与出版市场管理方面,我局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加强网吧管理为重点,以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目标,持续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地规范了文化市场秩序。据统计,三年来共出动检查人员14178人次,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组织21次联合大检查,开展了24个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了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2819家次,查缴非法音像制品36000多片(盒)、非法书刊18000多册,有效震慑文化市场不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文化市场繁荣有序,为我市的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是认真抓好基础创建工作。我们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开展文明单位、党建创先、文明窗口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特别注重培育文化自身的创建工作,如与市体育局联合开展扶持农村文化中心户活动,扶持了100个文化中心户和10个农家书屋,并筹集了100台dvd、1000片音像片及10000本图书赠送给农村文化中心户。积极参与文明委统一部署的城乡共建活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各类创建活动,无重大党风廉政案件、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和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发生。
  三是开展社会公益行动。局党组十分重视公益活动,先后开展了社区志愿者巡逻活动、无偿献血、公益植树、扶持贫困母亲、帮扶挂钩村计生贫困户、帮助筹集资金成立挂钩村石亭镇乌石村的教育基金以及该村的照明工程等活动。并组织行业协会帮扶困难学生,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社会责任心,取得良好效果。
  以上是我局关于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汇报,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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