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队行风评议自查报告
按照分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安排,我支队在第一阶段动员准备的基础上,深入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周密部署安排
为了搞好自查自纠工作,我支队行思想再发动,组织学习有关端正行风政风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自查自纠的重要性,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同时召开全所民警会议,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对如何搞好自查自纠明确了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搞好自查
我们采取民警自查和组织人员发放征求意见表两种形式进行自查,共发放征求意见表200份,通过认真梳理,共整理出12条:(1)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警容不规范,文明礼貌用语不到位的现象;(2)在内务管理中,存在物品摆放无序,内务卫生不到位;(3)少数民警工作标准不高,存在被动学习现象;(4)为民意识不强,便民服务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警民关系。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1、不重视业务知识学习,自身素质不高。个别民警不重视学习法律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不能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及执法程序。执法为民思想意识淡薄,大局意识不强,维护社会稳定意识差。
2、有些民警办理案件中轻视了处理后的社会效果,达不到教育改正的目的。服务意识不够,缺乏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工作态度不端正,不积极主动,缺乏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认识。
3、防范意识不强,打击力度不够。不能分析掌握辖区内高发案件,不掌握案件发生的规律特点,更不能很好地去防范和打击。
四、整改工作措施
(一)专题研究。我所召开支部会议,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专题研究行评整改工作,分析情况,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二)安排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精心安排部署。
(三)组织整改。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立项解决和责 任制的方法,集中时间、集中人员,认真整改解决。对有关案件线索,认真调查处理。
(四)对个别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问题。通过调查摸底制定出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严禁在执法中不规范、以言代法、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执法犯法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等问题的发生。
(五)服务意识差的问题。在户籍窗口及值班室醒目位置设置警务公开栏,将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办事时效、收费标准、纪律规定、举报方法等内容公示于众,以便群众公开监督。
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使广大民警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有效地增强了广大民警的宗旨意识、民本意识,强化了执法为民的思想,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自查自纠问题的整改工作。我所按照分局行风评议工作要求,从思想上深刻认识行风评议的重要意义,从根本上解决思想模糊问题,从大局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抓好自查自纠问题的整改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作为加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作为解决问题、树立形象、转变作风、密切警民关系、规范执法行为的迫切要求,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之一,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完善措施,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按照有多少问题就解决多少问题,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加大整改力度,务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迅速行动,强化措施,认真整改和查处反馈意见建议和案件线索。采取过硬措施,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办理时限,一件一件抓紧查证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对群众提出的共性问题,要制定切实整改措施,向社会公开承诺,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要建章立制,制定政风行风建设规划,建立纠建并举、惩防结合的长效机制。
(三)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和专项治理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把整改工作与其他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整改自查自纠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促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真正使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执法和服务水平更高、作风更硬、窗口更亮、形象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