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现金收付业务自查报告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石河子辖区20xx年人民币收付业务检查工作的通知》(石银办〔20xx〕5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协助人民银行做好辖区人民币收付业务监督管理,结合我行人民币收付业务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针对人民币收付业务的内控制度建设、营业场所公示内容、人民币缴存款质量等业务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的相关规定,切实规范人民币收付业务,维护人民币信誉,提升我行公众可信度,树立文明服务窗口形象,我行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并对员工进行了业务培训。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为贯彻落实和配合好人民银行的检查工作要求,加强对我行人民币收付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分行成立人民币收付工作自查领导小组,组员包括个人业务部、公司业务部、审计部、会计结算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会计结算部。在开展自查工作前,我行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支付检查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到开展人民币收付自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全行人民币收付管理进行全面的梳理,争取在自查阶段将存在的问题全部查出,并落实整改。
二、全员行动,以查促规。
(一)人民币收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分行各网点在日常的现金业务收付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上级行下发的《现金业务管理办法》。在具体业务办理的过程中,要求柜员必须对涉及现金收付的细节严格、认真的执行遵守。如“唱收唱付、钱款当面点清、所有经手现金必须验钞”等现金收付细节。
2、加强现金需求预测,确保现金供应。现金供应问题是关系到金融稳定乃至社会稳定的全局性问题,通过学习,职工对现金需求预测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按时向分行财务会计部上报现金需求预测,科学预测支行业务所需现金数量、券别,同时积极了解客户对现金的需求倾向,提高现金预测的准确性。
3、分行制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现金出纳管理办法》(邮银发〔2009〕655号)办法;要求网点按月对临柜人员进行人民币收付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并设置检查人员,将检查、培训情况在登记簿登记,待分行审计部、财务会计部抽查。
(二)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窗口服务意识。我行各网点均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在营业场所公示无偿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举报电话,并设置了残损缺人民币兑换窗口,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等法规,无偿为公众提供人民币券别调剂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服务,无相互推诿拒绝兑换现象发生,无将回收的残损人民币对个支付给客户行为。
(三)规范人民币收付业务,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自查过程中,支行所有临柜人员都能自觉遵守人行及行内对人民币挑剔、整理的相关要求,按照《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要求对残缺、污损人民币进行挑剔整点,在办理业务结束后,都能主动、及时、准确的按要求将每笔收进的现金进行币别、质量的把关和挑剔整理,保证在对外支付时做到券别清晰、券面整洁、券捆整齐,自营网点能够并按标准捆扎、盖章并及时上缴分行金库。
(四)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办理假币收缴业务人员均持有《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上岗证;各支行发现假币均能按规定程序进行假币鉴定、收缴及登记、保管,能够做到账实相符,收缴的假币实物由分行财务会计部统一按规定及时上缴石河子市人民银行;无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鉴定、没收的假币的情况,未发现有已收缴、没收的假币重新流出情况。
(五)ATM机等清分设备的使用情况。目前,我分行自营网点:分行出纳班共有人民币清分机一台,直属营业部配备三台ATM和一台自助存取款一体机;北四路支行自助银行配备了两台ATM机和一台自助存取款机。二类支行及代理网点:布放ATM机具共计28台,各支行储蓄柜员均配备假币鉴别仪。截止自查结束,分行自助机具运行良好,未发生因现金配置有误发生的运行不畅或客户投诉问题。支行ATM管理人员在对自助机具的现金管理及配置工作方面能够严格遵守分行下发《ATM管理办法》中相关现金配置的要求,在配置现金时均能做到对配置入钞箱的人民币严格把关,保证券别清晰、券面整洁,确保客户在使用本行ATM时操作顺畅、金额准确。
今后我行将继续加强临柜人员在人民币收付业务方面的培训力度,要求临柜人员必须反复学习人民银行有关管理制度及分行下发的各项规定,严格规范操作,提高履行执行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能力,切实做好人民币收付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