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县政府办公室: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核查的通知》精神,我局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公务用车购于200xx年6月,系福克斯牌,车牌号xL77xx1,车架号LVSFCFNxxx136517,排气量1.8L,价格12.8万元。经自查,帐、物相符,无豪华装饰。半年来,行驶了8000公里,燃油费用0.65万元,修理费用0.35万元,保险费用0.25万元,过路过桥费用0.2万元,驾驶员工资0.5万元,车辆折旧0.48万元。
此报告
公务用车自查报告2
区公车办:
按照我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核查的要求,我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对公务用车登记自查情况和审查核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公车治理的有关文件,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同时还要求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今年6月完成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的清查登记工作,并按时将数据上报到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局现有公务用车13台,专职司机3名。本单位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购车审批文件、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完整。
三、 登记自查和审查核实情况
经进一步审查核实,我局公车使用和管理情况较清查登记阶段无变化。
四、 违规问题的认定情况
我局公务用车在使用和管理上无任何违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