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供水工程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区政府办下发的《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办法通知》及《关于对区村镇供水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的要求,区环保分局于11月下旬对全区所有村镇水源井进行了实地调查,并按照《水源保护区技术规范》及市环境保护局有关要求进行了村镇水源井保护区边界的划分。
经实地调查,区农村水源井分为三类,
一、村镇集中式供水水源井。主要特点是供水人口多(4000—14000人),供给镇中心街区。有两处,共计3眼。
二、集体供水源井。供水人口在150—800人,我区有55口。
三、农民自备水源井,供给一户或两户使用,大约3000眼。其中集体供水井占大多数。
目前,区农村水源井除集中式供水井环境质量略好外,其它普遍存在渗水厕所、畜禽粪便污染和生活垃圾污染现象。
根据农村水源井现状,依据《水源保护区技术规范》及市环境保护局有关要求对农村水源井按类型进行了边界的划分:
一、对村镇集中供水井的划分;
二、对集体水源井保护区边界的划分;
三、对农民自备井水源井的划分。
针对水源井存在的问题,区环保分局根据有关要求,向各镇、办事处下达了水源井整改意见。
一、要求水源管理单位设立保护标志。
二、要求在供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使用有害化肥、农药,堆放垃圾和有害物品危害水源安全的活动。
三、要求在供水水源井周围5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畜禽饲养、排污渠道等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