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防腐败体系自查报告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一是及时成立了惩防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亲自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逐级包干,将每项工作落实到局领导班子每个成员和具体的科室负责人。同时,每年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工作规划》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惩防体系工作的连续性。二是明确责任抓落实,在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研究《工作规划》各项任务要求,结合制定的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需要完成的任务、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二、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第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市、区委相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等;积极开展正面典型引导,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了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二是根据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开展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每年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回顾总结了本年来的主要成绩,深入查找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会上,各位班子成员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紧密联系自身和工作实际,深刻剖析、查找原因,畅所欲言,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达到了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明确方向的预期目的。三是紧紧围绕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从组织、责任落实等方面确保了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局领导班子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制度,领导领导班子认真执行廉政准则中关于八个“禁止”和52个“不准”的规定,严格履行“一岗双则”制度,坚决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和违背廉政准则的行为。
(二)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一是加强财政队伍的理论修养和党性锻炼,不断提高财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严禁在编制预算、预算审批、报账审核以及政府采购等过程中出现“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和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发生。二是不断完善内部管理的相关制度。先后修订和完善了各项与党风廉政责任制相关配套管理制度10个,即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局务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规定、涉密文件管理制度、学习制度、先进股室考核办法、先进个人考核办法、礼仪与行为规范。
(三)深化党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近年来,区财政局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区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党务公开作为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迅速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党务公开实施方案。一是把党务公开机制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相结合,与政务公开相结合。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坚持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三是精心组织、规范运作,扎实抓好我局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四是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拓宽了党内民主渠道。党员干部的民主意识和群众的参与意识大大增强,促进了党群团结,促进了干群之间的信任和谐,得到基层拥护。
(四)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构建内控机制。按照区纪委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成立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方案,并在全局各岗位、各科室、各二级局单位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风险,查找了25条风险点,并针对风险点制定了32条防范措施,并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针对廉政风险点制定约束与监管制度。大力开展财政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财政部门内部机构履行财政管理情况、财务与资产管理情况及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五)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监督制约。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扩大决策范围,对涉及人事、干部任免、重大经济等事项时,充分听取意见,纳入集体决策范畴;扩大追究范围,进一步开展对重要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行为过错的责任追究力度;扩大监督渠道,多方面开门纳谏,促进财政反腐倡廉工作。二是结合财政实际,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和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财政专户内部管理办法》、《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实施办法》、《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专项贷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镇、街办、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管理体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罚没收入管理办法(试行)》、《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8个制度。三是强化财政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四是全力推进财政国库改革。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启用由市财政部门确定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的正式实施,是实现资产管理动态化、预算编制精细化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支撑,确保全区闲置资产调配使用,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对进一步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手段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规定,对全区所有财政性资金账户进行全面核查和清理,拆销、合并账户29个,目前,正在宣传和培训阶段,财政会计集中核算向集中支付转轨工作的完成将为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五是配合区监督局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
(六)推进财政综合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促进了预算管理精细化进程;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完善了区本级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规范了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增强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保障了机构的正常运行;加强对部门人员、资产等基础数据的管理,建立了预算管理与人事管理、资产管理相结合的约束机制和审核机制。三是加强财政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强年初预算约束力,强化预算执行力。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大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加强政府性投资管理,降低建设成本。继续加强会计管理工作,不断探索新的财政管理方式和手段,加强财政综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大财政监督力度。规范财经秩序,使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工作和财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四是配合区发改局妥善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配合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全过程监管规范了区级投资项目预(决)算行为,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扩大投资评审范围,确保投资评审效益。
(七)加大纠风工作力度,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扎实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及“回头看”工作,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财经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小金库”的滋生。认真开展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全区涉及14个社会团体和4个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针对社会团体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督促相关单位立即进行了整改和规范。认真开展专项基金和资金检查工作。涉及有项目资金的单位8家,检查金额50,689万元,通过检查确保了各专项资金和资金政策的实施,加强了资金安全、透明、高效监督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了财经纪律,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通过日常随机检查、追踪问效、调查分析,建立财政支出的事中监控;进一步完善专项检查,实现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监督。二是积极开展财政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检查,确保涉农工作顺利开展。区财政局组织专人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单位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对全区各部门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了检查及整改工作。通过检查全区专项资金无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和挪用情况,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事业和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时(或全额)拨付到位,确保了专项资金的使用。三是配合区委办、政府办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纠正举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等问题,配合区纪委加强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和基层党员干部遵守廉洁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五年来,区财政局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降低了各项费用支出,预防了一些腐败行为的滋生,纠正了不正之风,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对反腐倡廉教育还不够深入;二是监督管理力度还不够;三是惩防体系相关制度还不完善。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认真解决。一是加强党员干部廉政预警教育。坚持以学习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廉政谈话、关键岗位廉政教育,通过以学思廉、观看警示片、邀请县纪委领导作廉政讲座等方式,增强财政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二是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及时对资金预算、行政审批、财政执法、资金监管等职能进行权力梳理、监督定位和规范流程,合理确定薄弱环节,科学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对关键岗位、岗位职能、重点人员等进行全方位监督。着力解决好对全局性、方针性的决策等事关财政改革发展稳定、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三是强化财政部门工作作风建设。以巩固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为目的,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契机,不断提高财政干部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勤政廉政意识,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四是严格开展财政监督自检自查。围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求,重点加强“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及医疗卫生等重点支出的监督检查,继续对民生等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实行跟踪问效,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五是深化财政改革预防源头腐败。狠抓预算执行,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提高资金效益;积极落实惠农政策,确保涉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切实从源头和机制上促进反腐倡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