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根据市卫妇幼〔20xx〕2号文件要求,我院按卫计委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对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及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严肃自查自纠逐项核查核对
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xx〕13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国家卫计委提出的10个方面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其中签发机构要对近3年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信息管理等各项进行逐一核查,签发信息核对无误。
二、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
1、完善告知义务规范签发流程
一是严格履行申领告知义务;我们对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我院会给予清单一份,让新生儿父母准备全相关证明材料。 二是公示申领流程;我院在妇科门诊醒目位置公开张贴出生医学证明申领流程。我院医学出生证明实行妇产科主任签发,证章分开管理,专人专柜,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由XXX管理,印章由XXX管理。首次申领由产科人员填写,由妇产科主任签字确认后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并留有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由领证人去妇幼院核定身份信息,领取晋中市妇幼保健服务一卡通,签发人员电脑录入资料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加盖印章,并做好存根保留和首次签发登记。对于换发或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业务,签发人员对其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换发或补发要求的,按照换发或补发的程序和要求,给予办理换发或补发。三是公告服务承诺;我院按照文件要求重新完善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制度上对出生医学证明开具的地点、证章管理、交接工作、自查工作等都作了明确时效规定。
2、强化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 落实责任追究制
院方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对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人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并与每一位签发人员签订了《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三、强化信息管理 定期督查督导
严格执行证件出入库登记、发放、签发和库存信息化管理。 严格废证率管理,制定了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并签名确认;每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登记,每季度以报表形式上交卫生局;要求在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业务流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妇幼院请示,确认后再办理,避免错漏。
篇二: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根据国卫办妇幼发〔20xx〕4号文件要求,我院组织人员按相关要求对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我院按照有关要求制定了XXX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制度上对出生医学证明开具的地点、备份、证章管理、交接工作、自查工作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我院设有独立的医学出生证明发放室,设在行政办公区四楼,行政办公区有独立的防盗网,门及窗防盗网,由保安负责大门的管理。发放室的门、窗均装有不锈钢防盗网,门外装有监控摄像头以杜绝安全隐患;发放医学证明的电脑妥善保管相关资料,每月备份一次;证章分开管理,专人专柜,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由XXX管理,印章由XXX管理,持章人每次对相关信息审核后方可用章。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遇到问题及时向上级医院XX医院请示,定期向上级领导、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二、做好证件发放、签发、库存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证件出入库登记,做到实时登记,随时掌握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签发和库存情况。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证件的发放和签发,库存人员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开具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负责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由专人录入专门的系统再进行打印,留存有证件存根并做好登记。库存人员负责妥善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专柜专锁保管,存放环境整洁,温度和湿度适中。
三、规范业务流程。
按《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要求规范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做好《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工作。《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由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接生人员填写并确认后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并留有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由领证人填写和确认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签发人员电脑录入资料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加盖印章,并做好存根保留和首次签发登记。对于换发或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业务,签发人员对其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换发或补发要求的,按照换发或补发的程序和要求,资料准备齐全,经由XX医院办理换发或补发。
四、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
医院有针对性地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通过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指导手册、相关通知等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对证件损毁、丢失、制假、用假、贩假事件的监察能力,防止失职渎职事件的发生。
五、定期报告。
制定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领导、上级医院、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每周对《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签发、库存情况进行统计,向本院《出生医学证明》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并签名确认;每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登记,每季度以报表形式上交卫生局;在平时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业务流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博爱医院请示,确认后再办理,避免错漏。
六、加强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工作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由医院内部组成专门的监督小组,定期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及使用情况,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信息管理等各项工作情况,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以及了解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外部监督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受委托机构及相关专家等组成检查小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我院《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