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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不作为不担当自查报告

admin 2018-07-13 12:01: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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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局不作为不担当自查报告第一篇

  日前,区审计局印发《新洲区审计局关于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从元月份起,在全局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区审计局已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明确了整治范围和重点,将按动员部署、自查整改、监督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涉及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旨在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再监督;坚决消除反腐“影响论”、“过头论”等错误认识,克服党员干部中“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懈怠心态;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良行为,引导党员干部把强宗旨、转作风与抓改革、促发展统一起来,革“庸”为“能”,变“懒”为“勤”,除“混”为“为”,促进行政效能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为顺利实施“1234”战略,建设活力新洲、美丽新洲、法治新洲和幸福新洲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按照《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下简称“三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泸江委办〔20XX〕58号)的要求,区审计局领导班子认真对照“三为”五类突出问题,深查细找,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推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实效,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总审计师为副组长,各股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专题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范围对象、整治内容和方法步骤。
 
  (二)集中教育动员。7月10日下午,区审计局召开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集中开展“三为”问题专题整治动员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区纪委《关于7起违纪案件的通报》、市纪委《关于1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等典型案件通报,传达学习了朱华书记“践行‘三严三实’,争当‘四有’干部”讲话精神和区委《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题整治的实施方案》精神,党组书记、局长李云良对本局“三为”问题专题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深入查找问题。对照“三为”的五类突出问题,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通过自己找、相互提、集体议等方式,分层次查找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局班子共查找问题领导班子查找问题8个,并形成问题清单,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四)开展自查自纠。对照问题清单,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局领导班子“三为”问题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对照问题清单,拟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查漏补缺。对照“三为”的五类突出问题,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问题再查找。
 
  (二)强化学习。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开展中央、省市区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再学习,再次提高认识。组织学习市区查处的典型案件通报,警示自己,防微杜渐。
 
  (三)开展集中整治。局纪检组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不三为”问题督查力度,根据自查自纠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同时,接受区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的明查暗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开设监督举报电话:3123669。对明查暗访和监督举报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人员和责任领导的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制度建设。在抓“三为”问题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用制度固化下来。对本单位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内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三为”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审计局不作为不担当自查报告第二篇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成果,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区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教育惩处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从严从实查处全局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勤勉尽责、善谋善为,营造和谐、奋发的工作环境,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务实、勤政清廉、忠于职守、锐意进取的审计铁军。
 
  二、整治范围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三、整治内容
 
  围绕解决干部职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一)在执行区委、区政府决议、决定、工作部署,推进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目标任务落实上,不依法实施或者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致使政令不畅通的。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二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查纠问题不力的。
 
  (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的。
 
  (四)股室、分局之间分工不明确,工作上相互推诿扯皮,该做的工作不及时办理的。
 
  (五)在岗不敬业、履职不尽责,工作敷衍了解,纪律涣散、作风漂浮,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不严的。
 
  (六)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对依法依规应办理的事项或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办结,敷衍应付或者执行不力的。
 
  (七)在审计工作中,不按程序,发现线索问题不汇报、不处理,私放问题的;徇私舞弊、吃拿卡要,对被审计单位工作人员设置障碍,故意刁难、粗暴对待的。
 
  (八)在行政执法中程序失范,滥用执法权,自由裁量权使用过于宽松的。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7月15日前)
 
  组织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7月15日前召开动员会,主要领导针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存在的突出问题打招呼、提要求,对本单位开展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7月底前)
 
  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等方式,联系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分层次查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针对问题清单,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领导班子对照单位问题清单,干部职工对照个人问题清单,逐项检查,着力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
 
  (三)集中整治(8月-9月10日)
 
  局纪检组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督查力度,根据自查自纠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同时,接受区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的明查暗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开设监督举报电话:3123669。对明查暗访和监督举报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人员和责任领导的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章立制(9月底前)
 
  在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用制度固化下来。对本单位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内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标签:审计局   不作为     担当   自查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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