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办政务公开自查报告
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关于对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内容进行自查的通知,我办严格按照要求对局信息发布保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结果
(一)组织机构
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剩余同志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以及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
(二)制度建设
制定了《县史志办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并修订完善了《县史志办保密工作制度》、《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等内部保密制度,对政务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严格了程序,落实了责任。
(三)审查程序
对我办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由办公室公文专员进行初审、分管领导和主任逐级把关的保密审查机制。对拟公开信息,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查把关后方可公开。对上网公开的政务信息,我办内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上网信息均须填写《县党史地方志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审核表》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备案,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
(四)信息发布
接到县政务公开办通知后,我办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人员对我办政务公开网站上网信息逐条进行检查,未发现擅自公开上级机关制发的公文、违规公开上级政府其他工作信息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少数单位的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把握不准,存在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和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的问题。
三、整改办法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加强对信息发布保密相关文件的学习,增强责任意识。二是加大力度,发布及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
四、下一步打算
我办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