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我区生态文明第8条(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和防灾能力建设,开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推进气象信息进网格)的考核目标要求,我区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将区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列入20XX年计划。该工程于20XX年4月开工,20XX年6月完工,共投资270万元。本项目建设主要分为水雨情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县级预警平台、防御体制建设等四个部分,主要建设任务包括:县级中心1个,简易雨量站11个;简易水位站3处;自动雨量站4个;自动水位站3个;无线预警广播点14个;人工预警点11个;暴雨预警平台1个;防御预案11个。项目建设完成后,区建立了气象抗灾体系,开通了信息化的预防机制,确保了全区人民的生产财产安全。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建立健全机制
20XX年7月批复成立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法人代表为饶声海。明确该办公室为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法人,对该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负总责。
项目办公室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培训工作人员,确保项目办的每一位都能明确自己的工作岗位,充分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全力支持监理单位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项目办充分发挥本地优势,协调外部环境,保证施工单位顺利施工。在项目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安全意识,注重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在半年多的施工过程中,没有出现一起安全事故。
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项目办主要对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安排、技术指导、质量监督、资金筹措、使用管理及申请等具体工作加强规划、管理与监督,通过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精心实施,保障了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质量管理
为确保工程质量,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安排区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管理站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质量监督管理站站长同时也是项目办公室成员。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自始至终参与建设和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提出了《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规划》、《关于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土建部分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划分的监督检查意见书》和《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三)规范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区级财政报账制、国库集中支付制、政府采购制,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强化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区山洪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以下要求管理使用:
1、资金管理原则。遵循“专款专用、专帐核算、安全高效、规范运行”的管理原则。
2、资金管理职责。设立专帐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对项目的投资实行会计核算,资金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资金报账的组织工作、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投资建设成本的真实性。
3、资金监管。区级财政部门建立和完善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好了项目建设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依规使用资金,配合审计部门进行资金检查。
(四)顺利通过验收
20XX年12月21日,由省、市防汛办会同省国土资源局、省气象局、省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区境内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进行了竣工验收。委员会所属现场检查组察看了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现场,听取了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的工作报告,审阅了有关工程资料,经过充分讨论后,形成了《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区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其功能和性能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满足竣工验收条件,验收资料基本齐全,同意通过竣工验收,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