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对改进作风落实“八项规定”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凭纪发[20XX]9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行动,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对照“八项规定”和检查内容,在全局内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我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和学习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廉政会议、崇左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局长袁发业主持并原文传达学习了《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精神和传达了陈武代主席、孙大光同志的讲话精神。要求住建全体干部职工领会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通知》;认真开展今年廉政教育,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强化教育,改进不良作风,坚持勤俭从政,并推行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局领导要以身作则,自我约束,率先垂范,给全局的干部职工树立好的榜样,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要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检查督促的力度。
通过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清醒地认识到:要坚持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勤俭朴素、自觉争做艰苦奋斗。提倡勤俭节约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规范会议、宴请,在各项工作中贯彻勤俭节约原则,精打细算,严格把关,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将《通知》文件要求发放到局机关、直属管理企事业单位干部党员手中,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有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
三、自查结果。
(一)领导干部带头改进调查研究,带头深入基层和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轻车简从等方面。
我局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和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我局实行城市格式化管理,由我局领导带队以步行的方式,分路段分片区进行早晚轮班巡街视察市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洁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一旦发现道路破损、路灯损坏、排污管道漏水等问题,立即派人进行抢修和维护。
(二)我局坚持节俭办会,压缩会议规模和时间,在办文、办会、处理文件方面。我局为提高工作效率,实行合并会议。号召全体干部多干事,少空谈,提效增速。对于部门需要召开的会议,能合并的尽量合并;不能合并的,电话能讲清楚的,尽量通过电话发布,努力通过精简会议来改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在处理文件方面,提倡节约文印、邮寄、传真费用的办文形式,要求草稿双面打印,废纸重复利用,推行无纸化办公,通过发送电子邮箱传递文稿和信息,减少用纸,节约压缩报刊杂志费用,坚持可定不可订的报刊杂志一律不订,对一些有偿新闻。越高及要求的广告宣传一律婉言拒绝。
(三)在公务接待和规范干部外出和出国(境)考察管理方面。我局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接待。制定标准,严格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和使用,对任何一项支出都要有据可查,做到部门领导要负责、分管领导要知晓、主管领导一支笔,坚决杜绝利用接待经费相互请吃送礼,杜绝大吃大喝和奢侈浪费现象发生。
我局规范干部外出和出国(境)考察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外出学习考察备案制度。外出前一周各单位制定外出学习考察方案报局办备案。二是严格履行外出学习考察报批程序。凡是到市以外进行的学习、培训、考察、研讨等活动,一律依次由单位负责人、局分管领导签批,局主要领导审批,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三是严格外出学习考察纪律。外出学习考察要从工作需要出发,要求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借庆祝节日之名用公款外出旅游,严禁以参观学习为名用公款旅游,严禁借出差、开会等名义用公款旅游,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用公款旅游,严禁通过旅行社渠道公费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等。
(四)在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旅游、发放津补贴规定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