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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资金自检自查情况的报告

admin 2018-07-20 12:01: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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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资金自检自查情况的报告

 
  森工总局:
 
  按照森工总局财函字20XX年第3号《关于认真开展财政专项资金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林业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对我局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检范围
 
  20XX年度中央、省、总局下拨的各项财政资金,包括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补助金、森工棚户区改造投资、森林植被恢复费、病虫害防治费、财政燃油价格补贴、财政贴息资金等各种财政专项资金。
 
  二、自检内容
 
  1、规章制度的建设情况。
 
  2、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资金的分解情况。
 
  4、资金的使用支付情况。
 
  5、资金的管理情况。
 
  6、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
 
  三、领导小组
 
  组 长:黄 政
 
  副 组 长:龙跃光 柴金山
 
  成 员:徐永华 刘铁华 于明利 王显明 高运辉
 
  南继辉 张 军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
 
  第一组:
 
  组 长:曹国民
 
  成 员:张德训 郑文志 刘孝民 夏淑云
 
  检查范围: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补助金,社保资金,教育经费,再就业资金。
 
  第二组:
 
  组 长:王宝平
 
  成 员:宣兆贵 赵丽杰 刘敬国 李祥平 王景涛
 
  检查范围:非经营性投资、棚户区改造工程,森林植被恢复费,病虫害防治费,燃油补贴,财政贴息,基本建设投资,家电下乡。
 
  四、自查时间
 
  1、2月4日至2月5日,各科室为整理填报工作。
 
  2、2月6日至2月8日,下基层检查。
 
  3、2月9日至2月10日,汇总、向林业局汇报。
 
  4、2月11日,形成材料上报总局。
 
  五、基本情况
 
  1、森林防火阻隔公路到位资金1,300万元。
 
  2、棚户区改造计划投资:584户,29,200平方米,总投资3,504万元,其中:国家876万元,省级配套584万元,企业与职工自筹2,044万元。
 
  3、廉租户补助:货币补助235万元,实物补助170万元。
 
  4、排水工程计划380万元。
 
  5、卫生院计划157万元,已经通过总局基建局进行验收。
 
  6、通村公路计划投资2,004万元,已通过总局农路办验收。
 
  7、湿地保护计划521万元,已通过基建局验收。
 
  8、社保资金:上级拨入养老金5,839万元,实际拨付离退休费5,839万元。
 
  9、再就业资金上级拨入资金305万元,实际支付305万元。
 
  10、天保资金上级拨入天保资金3,853万元(不含教育),实际拨付3,853万元。
 
  11、教育资金教育拨入资金2,286万元(含天保718万元),实际拨付2,004万元。
 
  12、病虫子害防冶投资11万元。
 
  13、植被恢复费19万元。
 
  14、小额贷款贴息52万元。
 
  15、一事一议25万元。
 
  16、家电下乡67万元。
 
  17、派出所建设计划投资59万元。
 
  18、湿地鸟类观测站25万元。
 
  19、燃油补贴268万元。
 
  六、存在问题
 
  1、部分单位财务无公示表。
 
  2、部分单位无统计报表。
 
  3、医院备查帐印章不全。
 
  4、幸福林场管护专责的管护费使用记录不全。
 
  5、棚户区改造工程内业资料不全。
 
  6、派出所建设计划投资59万元,09年资金未到位。
 
  特此报告。

标签:财政   专项   资金   自检   自查   情况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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