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3月20日县上专题会议结束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农村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将这次活动做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会上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并认真分析了我县食盐安全工作的形势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具体开展工作作出了周密的安排部署,为确保些项活动顺利开展做了充分准备。
二、确立重点,加大自查和市场检查力度
1、从3月23日起,由局长和主管盐政领导带领质检、盐政工作人员对单位库房内盐品质量进行抽检化验,未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3月24日,带领工作人员对各乡镇专营网点进行检查,对各店的库房、盐品堆放、店内盐品陈列进行合理指导,要求坚决不能与容易引起盐品质量变化的物品混放,消除盐品安全隐患,共检查专营店35家,未发现不安全隐患。
2、3月26日—3月27日,我们对境内大唐电厂、亭南煤矿、胡家河煤矿、通达果汁厂、高家坡煤矿等,使用工业盐的厂矿企业进行检查,明确用途,要求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管理工业用盐,坚决不能将工业盐提供给他人食用或腌制咸菜。同时,对这些单位的职工与餐厅和民工食堂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指导工作人员合理存放及正确使用合格盐品。
3、3月28日—4月2日,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我县边远山区农村,对小商店、小食堂进行检查,共检查各类商店、摊点180余家,未出现问题。同时,我们还进行入户抽查群众家中食用盐情况,共抽查328户,未发现不合格盐品,对县城周边食品加工作坊的食用盐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9家,全部为合格盐品。
三、强化食盐质量检测,保证合理库存
我们随时对库房的各类盐品及新调入盐品质量抽检,坚决做到不合格盐品不入库,质量有问题食用盐坚决不流入市场,确保广大群众食用盐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杜绝一切食盐安全事故的发生,农村食品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坚守岗位,各负其责,发现不安全事故苗头,及时逐级汇报,及时处理.对在此项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责任人,局里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