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局环境保护法自查报告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认真履行承担的环境保护相关职能职责,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大力推进工业强县发展战略,快速发展工业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国家产业政策的宣传、指导、协调,积极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生态县建设的宣传教育,比较圆满完成了我局承担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现将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在职工中开展生态县建设的宣传教育、增强经信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的生态环保意识。
县上出台《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和相关文件后,我局认真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生态县建设的迫切性和重要意义。特别是工业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与生态县建设息息相关,企业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建设生态县的重要因素。通过学习增强了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的生态环保意识。
二、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环保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决定
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我局将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环保工作领导组,年初将环保目标任务落实、分解到相关企业,并专题开会布置,半年进行督查,年终实行考核。我县正在大力实施工业强县发展战略,建设经济强县、现代新城、幸福县三大目标,在做强、做实、做大现有工业企业同时,积极引进资金,大力推进拉法基二期、冠能特种材料、宏能芙蓉煤矿扩能技改、双三异地技改、欧冠陶瓷、速凝剂异地技改等重点项目进度。在指导、协调企业发展、项目推进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在抓生产同时注重环保治理,实现达标排放,积极协助环保部门开展对用能企业的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规范企业的排放行为。并对县委、县政府有关环保工作重大决策认真贯彻执行,会同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关闭、淘汰了落后产能企业。
三、制定落实《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的具体措施,在系统内分解生态县建设任务,将生态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高度重视生态县建设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生态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府办发〔〕29号)有关精神,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生态县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系统内的生态县建设有关工作,并将我局承担的生态县具体指标任务分解到相关股室和企业。
四、督促全县工业企业贯彻落实环保政策。督促和指导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试点,做好“工业集中区”项目建设的宏观指导
我局在抓工业经济发展同时,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积极督促工业企业在抓生产经营同时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投入节能技改,减少污染物排放,规范企业的排放行为,使国家环保政策落到实处,做到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涉及煤矿硫铁矿采掘、化工、冶炼铸造、建材、发电、食品加工等行业,综合利用废弃的硫酸渣、磷石膏、煤矸石、冶炼尾渣、水泥余热,煤矿瓦斯等。通过资源综合利用XX年直接创造产值132208万元,实现利税5155万元。
五、严把技改项目备案关,确保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在对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备案时,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目录确认的鼓励发展项目备案,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予备案。对准予备案的项目也要求企业做必要的环境评价,确保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落到实处。
六、督促全县企业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限期治理任务和污染减排任务(双三关闭老线、金园食品废水治理任务)
我局积极督促全县企业完成市县的减排、治污任务,督促了双三公司关闭了老生产线,拆迁工作基本完成;金园公司已完成治理废水工作,两项环保治理工作已通过县环保局验收。
七、督促煤炭经营企业完成煤炭储存场建设的环评审批工作
抓好煤炭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管工作认真督促煤炭经营企业开展煤炭储存场建设的环评审批工作,大多数煤炭企业储煤场已在县环保局做了环评。在平时开展了煤炭经营企业煤炭储煤场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管工作。
八、完成“创模”、“城考”目标考核任务
我局在县环保局统一组织下认真开展了“创模”、“城考”资料的收集、编写,及时完成了承担的工作目标考核任务。
九、协同做好全县、电力、钢铁、水泥等五大行业全口径统计工作。
十、督促华电2#机组,双马水泥1#2#机组、双三新线完成降氮脱销设计任务。
将督促华电2#机组,双马水泥1#2#机组、双三新线完成降氮脱销设计任务纳入我局工作任务,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目前华电2#机组、双马水泥1#2#机组、双三新线完成降氮脱销已制定工作计划、进度,正在逐步实施中。
我局的环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环保局的指导下认真完成了承担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我县是工业大县,传统工业、高耗能工业占的比重比较大,在建设工业强县目标进程中,传统产业实现清洁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在今后工作中还要积极协助、配合好环保部门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督促企业积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最终实现建设生态文明大县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