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扶贫工作自查报告
XXX村20XX年至20XX年被评为市级贫困村,现将我村扶贫工作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产业发展
1.20XX年我村申报资金为45万元,其中种植雷竹30万元,实际种植资金为240576元,种植青梅15万元,实际种植资金为12万元,剩余89424元已退回县财政。
2.20XX年我村申报资金为30万元,其中种植茶叶资金为48932元,种植核桃入股资金为15万元,资金委托县财政支付给专合社。种植核桃入股的合作社是大邑县杰川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因种植核桃租用3、4社土地,因为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合作社无力经营,于2017年8月终止与农户的租地协议。
3.20XX年我村申报资金30万元,种植雷竹资金为184800元,扶贫资金,申报资金XXX村委托县财政支付。
二、基础设施项目
1.XXX村安置小区河堤堡坎,申报资金为30万元,堡坎全长105米,高5.3米,宽1.1米,审计金额为288969元。
2.XXX村7、11社人蓄饮水工程,申报资金为20万元,新建水池2个,主水管、分水管全部入户,审计资金为185831元。
3.XXX村1.2.8组防洪提修建,总长209.4米,申报资金为226640.03元,完工后审计资金为218011.41元。
基础设施资金由县水务局支付给施工方。
三、精准贫困户
XXX村在20XX年至20XX年共评出4户贫困户,贫困户都建立了台账、脱贫计划和帮护措施。帮护资金每户3000元,都用于贫困户养殖育肥猪或种植药材,20XX年底4户贫困户都已经脱贫。
XXX镇XXX村村民委员会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