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范文
根据省委组织部《开展2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108号)要求,我市组织部门利用2个月时间,通过全面查阅考察任用相关材料及个人档案、自查登记、客观分析总结等形式,对20**年1月以来选拔任用县处级干部和部分科级干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是市、县、乡党委、人大、政府XX县政协换届年,市委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合换届,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年共选拔任用县处级干部305名,其中,提拔干部109名(正县25名,副县84名),采取常规方式的99名,占90.8%,公开选拔10名,占9.2%;交流干部 58名(提拔交流20名,平级交流38名)。各级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深入学习宣传,提高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市委结合换届有针对性地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深入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点对照检查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以及年度述学、考学、评学的重要内容。一年来,市委组织部培训办班6期,培训人数达264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86人,县处级领导班子党政正职10人,部领导结合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实践,专题讲座。组织部门始终把熟练掌握《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作为基本功,采取反复组织学习、观看录像片、召开座谈会、组织专题培训和参观学习、办研讨班等形式,结合工作实际深刻领会,在精通上下功夫。注重广泛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进一步促进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了解,提高了广大干部按章办事的自觉性。
2、坚持标准程序,认真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
重点把好推荐、考察、决定三关,一是在把好推荐关上,注重对民主推荐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运用,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二是在严把考察关上,除认真履行考察必经程序外,积极改进考察方法,如: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社区、服务对象进行考察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全面掌握拟提拔人选的综合表现情况。三是在把好决定关上,注意把握三点:1、确定考察对象时,事先书面听取市纪委的意见,坚持组织部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2、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前,做好酝酿、征求意见工作。认真听取部门分管领导意见,对属人大、政协任免的干部均注意听取人大、政协党组的意见,充分酝酿,为常委会决策打牢基础;3、决定任免干部时,坚持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每位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全部采取票决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形成决议。对个别人选分歧较大的暂缓决定。杜绝临时动议讨论干部,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的不上报,从根本上有效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
3、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抓好县乡党委、人大、政府XX县政协换届工作
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我市乡镇党委换届于3月底前、区县党委换届于6月底前、县乡人大、政府XX县政协换届于今年1月14日前全部完成,并取得圆满成功。全市7个区县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均一次性成功,组织提名的各项候选人均以满票或高票当选,组织意图圆满实现。通过充分发扬民主,即全额定向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对新提名任用人选全面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好中选优,最后形成的换届人事安排方案既体现了民意,又符合省、市委有关要求:体现了注重实绩、面向基层的用人导向;体现了我市良好的政治生态建设成果。切实加强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严把换届人选质量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从统计情况看,市、县、乡“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知晓率均达到100%;对乡镇党委换届风气测评中,全市总评好的达 97.69%;对区县党委换届风气测评中,全市总评“很好”和“好”两项比率之和达100%;对市委换届风气测评中,总评“很好“和“好”两项比率之和也达到了100%,得99.67分,全省平均为96.08分,我市高出全省平均值3.59个百分点。
换届后,7个区县委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为44 岁,较换届前下降1.2岁,其中:40岁以下的11名,35岁左右年轻干部6名,均比换届前增加5名;大专以上74名,占l00%,大学以上69名 (其中研究生8名),占93%,比换届前增加2.1%;女干部7名; 提拔县处级干部27名,其中20名有基层和乡镇一线工作经验。7 个区县政府领导班子平均年龄43.1岁,较换届前下降1.8岁,其中:45岁以下33名,占67.3%,35岁左右7名,占14.3%;大专以下11名,占22.4%;大学以上38名(其中研究生7名,博士1名),占77.6%;女干部9名;29名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领导工作经历。通过换届,区县各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得到了优化,班子的整体功能得到了加强。
4、积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围绕((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努力在重点改革项目上取得新突破。一是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工作。在区县换届期间,按照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体系,对考察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对区县党政班子开展了民意调查,并通过统计部门对相关区县进行了实绩分析,加强其成果运用的改革创新。二是不断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权。适时召开市委全委会推荐干部,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三是探索建立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探索建立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的调研工作,不断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度,进一步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四是积极探索和加快推进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采取市、县联动方式,公选一批县处级和乡科级领导干部。研究制定了《XX市20XX年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公选1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公选规定和《工作方案》要求,并全部采取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方式,形成任职人选,目前公选工作已圆满完成,所产生的人选已正式任用到位。扎实推进市直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研究制定了市直单位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双十计划”(即选择10个市直综合部门开展中层干部跨部门横向交流,选择10个市直重要部门开展中层干部内部轮岗交流),力争取得实效。五是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转发省新进公务员到基层挂职锻炼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市直机关新进公务员到基层挂职锻炼工作。坚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一线培养锻炼,继续选派了5名年轻干部到高铁新区挂职项目专员;选派21名建设干部到乡镇担任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目前,市直共有78名干部在重点项目和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六是扎实推进有关人事制度改革问题的解决。统筹推进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将省委巡视组对我市市、区县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巡视检查反馈情况列入市、区县委组织部巡视整改方案,在三区四县全面深化拓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区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探索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5、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工作
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十不准”纪律,做到将监督检查融入干部选拔任用日常工作中,实施全过程监督,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认真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认真组织开展2010年度市委和各区县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市及各区县的各项满意度分值较上年度均有提升,并全部超过全省平均值;完成对XX县、XX县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的离任检查;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全年受理区县委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8人次,有3人被暂缓任用。二是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杳。从工作实际出发,适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自查和重点抽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办事,确保《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落到实处。三是拓宽渠道,发挥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作用。为确保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好群众的监督作用,认真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和试用期满公示制度。进一步畅通12380专用举报电话,努力构建来信、来电和网上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及时认真受理和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四是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对严重违规用人问题实行立项督查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针对《干部任用条例》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反映的有关干部任用方面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查核,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和违规用人问题的发生,选人用人的满意度和公信度进一步提升,超过全国和全省平均值。
三、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XX年,我市全面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认真扎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地方和单位对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自觉性还不够,缺乏经常性学习的长效机制。二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需进一步深化,《干部任用条例》的配套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是干部监督制度的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们将着重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力度,健全学习宣传干部政策法规的长效机制,重点强化新提拔任用干部的学习培训和对外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晓度和执行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干部任用条例》的配套制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的执行力度,坚决纠正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