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抗旱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纪委监察局:
根据中共XX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全县抗旱救灾资金物资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X纪发[20XX]53号)的通知要求,我乡认真对从20XX年6月以来由县下拨各项抗旱救灾资金展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乡纪委书记兰锋为组长,乡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救灾物资管理使用检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古纪发[20XX]53号文件的检查内容要求,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二、抗旱救灾款物使用情况
旱情发生后,XX乡财政所截止9月止,共收到县拨付抗旱经费19.5万元(其中7.5万元用于场镇应急水源建设)、单位和个人捐款32820元,共计227820元。除应急水源建设资金7.5万元,其余抗旱资金分别拨付各村,拨付XXX640元;拨付XX村、拨付XX村3.4万元;拨付XX村1.6万元;拨付XX村0.4万元;拨付XX村0.3万元;拨付XX村0.1万元;拨付XX村2130元;主要用于铺设饮水管道、架电、送水等项目建设;拨付岩寨村37750元,专项用于新建水池、架设抽水电线、购买管道等;拨付敬老院2480元,专项用于抽水;拨付樱桃村2.8万元,专项用于新建水池、抽水等;拨付XX村12685元,专项用于找水源供应XX场镇、架设水管、新建水井;预付场镇应急水源工程款4万元等。
市审计局、县政协、县工商局分别向受灾较为严重的XX村、XX村、XX村捐款1万元、0.7万元、0.3万元。共计2万元,其中XX村1万元、XX村0.5万、XX村0.5万。主要用于购买水泵、水管和解决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主要做法
为切实加强对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质管理使用,使其用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切实解决当前的旱情态势,我乡始终结合各村旱灾情况,按照先保民后保苗、先人饮后灌溉、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及时将此资金拨付至旱情严重的村。并对拨付过程进行监督,要求所涉及的单位和村要在使用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完善手续、张榜公布等程序,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