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法律服务考核的初查报告
XX市XX局:
3月以来,我局按照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的要求,对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XX年的执业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核的对象
1.基层法律服务所9个。即XX县乐鸿法律服务所、XX县唯理法律服务所、XX县蜀南法律服务所、XX县XX法律服务所、XX县XX法律服务所、XX县XX法律服务所、XX县XX法律服务所、XX县XX法律服务所、XX县XX法律服务所。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周舒、罗永昭等30名。
二、年度工作情况
1.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按照我局在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的统一安排,全员参与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在活动中认真学习基层法律服务的规定篇目、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查摆在执业活动中的存在问题切实加以整改。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务管理、办公硬件建设、法律服务质量较大提升;服务理念、服务态度由较大改变。全年基层法律服务未发生一起有效投诉。
2.我县XX所、XX所、XX所、XX所、XX所、XX所实现与XX所联合办公;全县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全部实现现代化办公。唯理所不仅实现有自己产权的办公室而且办公室规格步入全市基层法律服务的先进行列。
3.20XX年基层法律服务认真履行基层法律服务职责,开展法律服务业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51家、办理民事诉讼案件512件、行政诉讼案件12件、办理非诉讼案件52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4件。各所均完成年初我局下达的工作任务。
三、考核结论
我局认为上述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3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XX年面向基层、面对群众,端正服务态度,为基层社会各界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我局初查认为全县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3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XX年的年度检查为合格。请市局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年检。
XX县XX局
20XX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