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XX市商务和粮食局(X商粮函[20XX]352号)转发的X粮办[20XX]46号、国粮办检[20XX]187号精神,我局于20XX年8月25日成立了 “XX县粮食局关于开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自查领导小组”,开展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1、 粮食经营台账建立情况:严格按照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台账记录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严格按照时间保留。
2、 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及时参加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统计业务培训。
3、 统计报表网络直报按时向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
4、 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报表数据与粮食经营台账数据一致,粮食库存帐实相符、帐帐相符,保管和会、统三方按时对帐,帐务处理准确及时,不同性质和不同品种的粮食采取了分帐记载、分帐管理、分仓储存。《合并登统表》统计库存与库点保管总帐库存比对一致,统计报表库存和会计商品帐库存比对一致,统计帐务处理及时准确,企业粮食库存实物真实、准确。
5、 及时报送政策性粮食收购进度,严格按国家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