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整治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县发改经商局:
为贯彻落实XX县财政局、XX县发改经商局《关于开展“4.20”XX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工程项目整治专项检查的通知》(X财〔20XX〕84号)文件要求,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解决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工程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乡高度重视,赓即对相关情况进行认真梳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领导机构,加强工作领导
为确保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乡成立了由乡长杨建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会师任副组长,副乡长兰昌蓉、武装部长彭勇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二、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措施制度
我乡按照自查要求,制定了实施措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检查时间、内容、方法、措施,明确了责任人,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一)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没有不按标准、超范围支出重建资金;
2、没有违反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3、没有虚报冒领、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重建资金等方面的问题。
(二)工程项目管理方面
1、项目决策、审批程序依法合规、科学民主;项目经过可行性论证;项目不存在擅自简化程序;项目依法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规定手续;不存在人为降低审批标准、越权审批等行为。
2、项目招标按规定进行招标;不存在应招标而规避招标;邀请招标按照程序经过项目审批机关依法批准;项目招投标程序规范,不存在人为提高投标门槛、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以挂靠、借用资质、伪造业绩、相互串通等手段进行围标、串标等问题;按照跪地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招投标的投诉举报进行认真调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工程设计变更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导致项目投资超概问题。
XX县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