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民政工作自查报告
20XX年,我乡民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四次党代会和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开展民政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社会发展“助推器”、社会和谐“稳定器”作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根据20XX年民政工作考核内容自查总结如下:
一、灾后重建工作(考核分10分)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XX乡党委、政府迅速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合理有效开展灾后重建恢复工作,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档案管理。灾后重建资金管理有序,已准确无误地兑现重建补助资金,并建立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台账,做到台账表册相符,各类报表按时上报,数据逻辑准确。今年已全面完成灾后重建任务,未因灾后重建工作受到过省、市、县的通报批评。自查得分10分
二、社会救助工作(考核分15分)
按照荥经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实施方案》(荥府办法[20XX]2号文件)的要求及县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清退低保278人。建立建全社会救助信访问题台账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及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两委会成员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等制度。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格局,及时化解矛盾,切实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彻底,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未发生过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
严格按照《荥经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荥经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意见》,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家庭收入核查、“三榜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根据农村低保动态管理的规定,我乡及时了解、掌握低保对象家庭人口和收入情况的变化,对低保户进行调整,对超标家庭及时取消低保,对新增低于低保线的人员及时办理低保。现已取消低保278人,新增低保7人,没有一例“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的情形存在。通过动态管理,避免了“一保定终身”和“养懒汉”现象的发生。同时,我乡严格管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准确地将低保资金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全年发放低保资金180090元,未发生虚报、冒领现象。
加大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为低保人员办理了网上医疗救助80余人次。同时按照《荥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经县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报、审核和报批工作,办理困难群众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40人次,发放救助金120113元,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体“看病难”问题。
严格管理民政资金并按照程序进行临时生活救助,全年共为280户发放临时生活资金7万元,为145户发放物资145件。自查得分15分
三、村民自治工作(考核分10分)
认真做好依法治村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并加以贯彻落实。建立完善三个村的村规民约,强化基层自治建设,建立健全新村聚居点自管委相关制度,强化监督功能,充分发挥政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以“四个民主”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活动,促进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全面实行和规范村务公开,村务公开面达100%,公开规范化达95%以上,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按时上报政务公开报表。自查得分10分
四、老龄工作和居家养老服务(考核分10分)
加强基层老年组织建设,全乡成立XX乡老年协会的同时在各村也成立老年协会,各协会均拥有各自的活动场地。同时切实落实各项养老关爱政策,全年共为184名80岁以上老人办理高龄补贴,及时上报12名新增高龄老人和8名死亡老人。在居家养老系统中全面录入完成60岁以上老人入网信息。自查得分10分
五、救灾、救济工作(考核分10分)
认真做好灾情核查工作,加强查灾、核灾、报灾制度,制定救灾工作预案。及时报送灾情信息,妥善安排灾民生产、生活,组织 自救自建、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任务。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台账,及时开展帮扶和救助,及时安排和发放救助资金,全面做好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自查得分10分
六、优抚工作(考核分10分)
认真开展双拥创建工作,按时上报双拥资料、信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发放义务兵优待金35000元、优秀士兵奖励金2000元、退役士兵驾驶培训补助1700元。及时上报优抚对象增减变化情况,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台账。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创建活动,完善优抚工作档案。加强对优抚对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努力为广大优抚对象办实事、办好事,为优抚全面购买农村合作医疗或居民医疗保险,为2人次优抚对象办理网上医疗救助,为3人次办理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费用2394元,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自查得分10分
七、殡葬改革和宣传工作(考核分10分)
认真开展殡葬工作宣传,健全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落实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在该组织机构的领导下,认真开展了辖区内治理乱埋乱葬巡查工作,及时上报巡查情况,并结合清明祭祀活动,积极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对殡葬改革进行了宣传,使得乡民的殡改意识得以加强,至今未发生一例乱埋乱葬行为。自查得分10分
八、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考核分10分)
认真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宣传发动工作,建立健全XX乡地名普查组织机构,积极配合县局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的调查登记和资料核实确认工作,并及时准确上报了相关地名普查资料。自查得分10分
九.民政资金物资发放管理(考核分10分)
严格财经纪律,对救灾、救济资金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对低保、五保及扰抚等民政资金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全年共发放临时生活资金7万元,物资145件,发放低保金180090元,五保金26880元、精简退职金10800元、孤儿供养金8136元,医疗救助120113元,义务兵优待金35000元、优秀士兵奖励金2000元、退役士兵驾驶培训补助1700元。规范使用各种民政资金和物资,做到了专款专用。自查得分10分
十、民政工作汇报(考核分5分)
全年上报各类民政工作简报、信息20余条。按要求,按时上报各类报表、信息,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信息上报及时、档案资料健全、规范。自查得分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