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自查报告
根据XX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精神,在认真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试行)》的基础上,对照近几年的工作情况,现报告如下:
近几年来,在上级党组织的教育指导下,我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尽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认真执行了党的各项税收法规、政策,树立了为广大纳税人服务的工作理念,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没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其一、不存在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行为,
其二、不存在发现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事情而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行为。
其三、不存在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的行为。
其四、不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的行为。
其五、不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的行为。
其六、不存在大操大办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其七、积极服务纳税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落实各项涉农优惠政策,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为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尽职尽责。
其八、为税清廉,无吃、拿、卡、要、报行为,在管理和服务中从未违反规定乱收费。
存在的问题:
1、重事务,轻学习。认为自己身处基层主要是抓好工作落实,全身心扑在谋发展,强民生的工作中,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2、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的落实和实施没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的高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
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我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到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是要进一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围绕遵守廉洁履职“19个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察、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坚持严以律已,不搞以权谋私。
三是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彻底杜绝那种对待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作风,多与群众联系,了解基层群众的疾苦,多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