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洁个人自查报告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本人深知党风廉政建设是我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每个领导干部必须将廉洁作风、高度自律作为前提。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与各分管副庭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根据纪委的要求制定实质性内容,强调从自身做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明确职责,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两个务必”的精神,贯彻实行党内两个条例;各分管副庭长与各自组室的党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量化到人,将廉政建设的指标具体化,落到实处。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状的签订,层层监督,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而且在此基础上,法庭党支部公开向社会作出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迄今为止,达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任务,党员没有违反廉政纪律的问题。
二、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
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我党的基本政治原则,是正确决策的保证。在支部中,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时在及时向上级汇报的前提下,支部成员集体讨论,求同存异,集思广益,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禁止独断专行,形成良好的民主氛围。不仅如此,为真正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作用,从不把此项原则当做一种形式,在实行中,坚持确定方向,研究步骤,讨论细节,集体决策的思路,不搞一言堂。但是在坚持民主集中制方面监督机制还不完善,需要进一步改善。
三、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
本人能够严格按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坚持遇到重大事项向党委、院党组汇报,在上级党组织研究部署后,实施重大事项的具体工作,在法庭改革、工作安排中,认真向上级请示、汇报,得到上级组织的大力支持,使得法庭重大事项得以解决实施。
四、其他方面的情况
本人到任以来,深知责任重大,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很多,但是本人坚持组织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在新的环境中特别注重时刻与各级党组织保持联系,细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在思想政治方面首先提高自己,感召别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工作和交往中特别注意维护法官、法院的形象,慎言慎行,保持低调的生活方式;其次在要求其他党员和干警做到的事情自己首先做到,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培养坚韧的职业操守,提升整体防腐拒变的能力,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坚持长期业务学习,带动法庭干警业务学习的积极性,做业务学习的倡导者,更做学习的排头兵。
在主持法庭工作中,以持家的精神管好法庭的工作和干警,勤俭为本,不铺张浪费,严格执行纪委的各项要求,同时把握全局,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能,将有限的资金发挥尽可能大的作用,充分发展干警个人特点,使审判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
在案件管理上,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司法为民思想为指导,树立正确的审判观、执行观,以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出发点,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搞好法庭改革,慎重对待当事人上访,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时刻提醒干警从全局的观念出发,提高审判案件质量,突破执行难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绝不允许吃、拿、卡、要的歪风在工作中存在。今年法庭的审判工作、执行工作,都不同程度地得到提高,案件质量明显提升,执行进展显著。
在个人生活中,始终保持与工作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距离,从不收受其财物,严格执行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管住自己身边的人,没有利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情况,不存在住房上以权谋私、借欠公款不还、大办婚丧聚敛钱财、拖欠各项税费等问题。而是始终保持节俭朴实的生活方式,平静地对待生活,静心地看待名利,保持平凡的心态。
在社会交往中,本人一向注意职业本位的出发点,慎交朋友,掌握好来往的度,不以利益为先导,不把私人生活的情感带入工作中,没有违反廉政规定的情况。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打算
今年,各项工作正在摸索中不断发展,因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组织原则,不断探索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建立科学的廉政建设体制,将廉政建设贯穿到整个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去,为各项工作的发展提高有力的保障。
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活动,本人更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工作中自身和所负责的党支部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司法为民为根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加强自身自律能力,做好分管党支部的廉政教育工作,使法庭的审判作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提高到新的层次,确保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主体。加强支部廉政建设的同时,广泛征求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服从上级组织的领导,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执行市纪委、院党组的各项廉政规定和政策,严谨务实、实事求是、清正廉洁,忠实地履行法官职责,营造法庭公正执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