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一、突出重点,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廉政意识。
廉政建设的关键在人,局领导班子和局党组坚持把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廉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常抓不懈。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县委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后,我局立即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及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大会,学习传达中央、县委五届三次会议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县委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的安排意见,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排各阶段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我局今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的安排意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任务分工表,并按各阶段的安排结合业务工作加强监督考核和评议,使会议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党纪教育。按照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把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县委、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起来,采取考试答卷、电视教育、参观展览、集中学习、向庞江等先进人物学习等形式加强学习,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廉洁自律意识。通过学习,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和严守纪律的自觉性,从思想高度和政治意识上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加强法纪宣传教育。我局还结合水务局工作特点,经常利用近年来一些典型的大案要案,以案说法,以案说纪,认真剖析腐败案件的内在根源、深刻教训,利用电教设备和报刊杂志,采用集中讨论、会议座谈、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意识,认真转变服务态度,扎扎实实工作。
二、规范管理,从自身建设和制度建设上促进廉政建设。
今年是我局成立水务局的第一年,我们对各项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纠风责任书》、《水务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监督管理办法》、《政务公开制度》、《行政执法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处级干部配偶、子女从业问题的具体规定》等相关制度,使干部做到心中有准绳,行为有规范。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成立了由班子成员组成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基层单位也建立了以一把手负总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是责任任务分解到人。为了明确各位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要求,我们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项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主管领导,牵头单位,承办单位一一落实到人,完善了今年廉政纠风责任书,编制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表,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同时,局党组书记与基层单位一把手一一签订了廉政纠风责任书,共11份。三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三三二”的要求,局长、书记重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五亲自”:即:亲自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亲自布置任务,亲自讲党课,亲自提要求,亲自主持召开廉政工作会和民主生活会。纪检组协助党政一把手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督促检查工作。班子其它成员认真抓好主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在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上,局领导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建立了一套处理信访问题的新机制。一是专门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人大代表接待室,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信访接待日,由副职以上领导轮班接待,加大督办力度,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待。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负责的信访案件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即亲自接待来访群众,亲自批阅群众来信,亲自调查信访案件,亲自解决棘手信访问题。在接待群众信访时,不回避矛盾,不制造矛盾,对土地纠纷不推、不拖、不靠,坚决依法处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今年1-10月共受理群众上访信件8件,调处政风行风热线群众反映的问题28件。在处理的36件信访工作上,群众的满意率为100%,为更好地贯彻《信访条例》奠定了基础。
(三)坚持“阳光”工程,实行民主决策程序。今年安全饮水工程是全局的重点工程,也是全县十大阳光工程之一,我们制定了《安全供水工程管理办法》、《安全供水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先后进行了水源井工程施工招标,管材由政府采购办招标,供水设备采购委托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招标,从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到工程建设资金层层落实了监督责任制,以确保工程质量、资金、干部三个安全。如:对今年安全供水工程的阀门、水表及入户材料、钢管及配件、长阳水厂扩户工程材料采购、联村、单村供水工程材料全部采取政府采购招标,全面有效地加强了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招投标的监督和管理。
(四)严格财务资产管理。坚持实行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罚款上缴,专项资金接受审计局、财政局及发改委的审计,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工程款项由技术员认定,主管领导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拨付的原则。对水资源费的征缴严格按照市县物价局关于水资源费价格标准执行,对依法征收的水资源费专户储存。不挪作他用,及时上交县财政专户。对本局下属单位坚持每半年审计一次,固定资产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