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清理吃空饷问题自查报告
区政府:
根据区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编委、区财政局《转发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人社发[20XX]95号)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镇属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清理“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领导,建立 组织
按照国家、省、市、区统一部署,镇政府成立了XX镇机关事业单位清理“吃空饷”问题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是:组长:王X(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张X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汪X周(党委委员、副镇长),成员包括镇财政所、计生办、民政办、经济信息文化站、农综站等单位负责同志。下设办公室设在财政所,抽专人办公。
二、 明确政策规定,严格界定“吃空饷”情形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放意见》(X人社发[20XX]20号)文件规定的七种情形是这次清理“吃空饷”问题的范围。我镇属机关、事业单位自查时间从七月二十二日开始,到七月三十日结束,历时九天,各单位都依据省人社省文件逐人对照, 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通过逐人核对,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
三、 坚持源头防控,强化监管职责
今后,为防治“吃空饷”问题,依据省人社省X人发[20XX]20号文件精神,我们从三个方面加强管理:1、严格人员管理;2、严格工资发放管理;3、严格离岗人员管理。同进,要求镇属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切实负起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发现有“吃空饷”的单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给予责任追究。
特此报告
XX市XX区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