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机关单位互联网门户网站等保密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保密局:
根据X密〔20XX〕3号文件精神,我镇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开展机关、单位互联网门户网站等保密工作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成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各项职责明确;
2、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完备,信息发布登记记录完整;
3、没有在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标密信息;
4、没有使用互联网办公自动化系统、政务邮箱存储、处理、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
5、没有存在将标密文件、电报掩盖密级扫描、摘录后,公开在网络发布的行为;
6、在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互联网办公自动化系统、政务邮箱等处理有关信息时,设置了保密提醒功能。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