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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领导干部登记报告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事项工作的自查报告

admin 2018-09-09 12:01: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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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领导干部登记报告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事项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干部登记报告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和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开展领导干部登记报告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按排专人办理此项事宜,确保了登记报告工作的顺利开展。
 
首先,根据县纪委X纪发﹝20XX﹞13号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对通知进行了全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实质。同时,明确一名同志专人办理,此项工作。
 
第二,根据文件精神,明确要求委班子成员,内设股室主要负责人及二级机构班子成员,根据实际情况对登记报告表和承诺书进行认真填报。
 
第三,根据通知公示时不少于3天的,对登记报表和承诺书由负责同志签字后在委办公室和各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按时间要求及时上报到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XX县农业委员会
 
20XX年7月4日

标签:关于   进一步   开展   领导干部   登记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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