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流域交界水域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自查报告
根据市水务局《关于开展长江流域交界水域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x市水务〔20xx〕195号)要求,我局及时对此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做了安排部署,全区围绕有效化解交界水域水事矛盾纠纷、严格防范因水事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水事纠纷调处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工作任务开展了排查化解活动。
全区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全面启动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区情、水情的实际,从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严格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认真按照市水务局《关于开展长江流域交界水域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较好地开展了水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有效化解水事矛盾纠纷,严格防范了因水事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一、 深入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全区水务系统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把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结合起来,把集中宣传和长期宣传结合起来,积极营造化解水事矛盾纠纷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我区此次排查活动侧重于原水事纠纷频发的渠江xx虎让段、渠江xx龙会段、州河xx渡市木头段河道区域。在此次排查活动中,针对我区所有交界河段进行拉网式排查,把涉河水事秩序管理作为排查的重点。我局主动与相关乡(镇)加强配合协调,与相关乡(镇)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齐头并进,通过排查,我区交界水事矛盾纠纷目前基本不存在。
三、建立健全水事纠纷调处工作机制
一是明确责任,杜绝久拖不决。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水事案件进行处理时,做到三个明确:明确化解处理责任单位、明确专人调查落实、明确主要领导每天过问,使矛盾纠纷在短期内得到了化解处理。二是严格防范群体性事件。对一些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的疑难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牵头承办单位,明确责任单位。由承办单位做好前期调查,召集相关单位和部门组织会商,并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对照会议纪要限期落实,有效杜绝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三是强化了预警、排查、化解三项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了社会稳定工作体系,切实加强了情报信息工作,依托水法宣传模式,广泛发动群防群治队伍,及时收集涉及水事纠纷情报信息。四是加强了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了日常排查工作。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排查调处工作相结合,基本做到了每月一排查,及时化解水事矛盾纠纷。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巩固工作成果,做好今后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进一步创新机制,实现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长效管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xx市xx区水务局
20xx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