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新建一切政府性楼堂馆所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区政府督查室:
根据xx府办[20xx]74号和x市府办[20xx]44号文件精神,我乡立即认真开展了本单位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情况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1、近几年未新建楼堂馆所;
2、未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和改变技术业务用房性质;
3、未以城市改造、城市规划等理由在他处重建楼堂馆所;
4、未购置楼堂馆所;
5、未赞助建设、捐赠建设和借企业名义合作建设、集资建设、专项建设楼堂馆所;
6、未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
7、未办公室用房维修改造。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无
三、整改意见
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不违章乱建楼堂馆所。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