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灾后重建资金工程项目专项整治检查的自查报告
为切实做好省委第x巡视组巡视xxx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根据《xxx县专项整治灾后重建资金、工程项目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
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整治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工程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我乡高度重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自查领导小组
组 长:xxx 乡长
副组长:xxx 乡纪委书记
成 员:xxx xxx xxx xxx xxx
二、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一)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无不按标准、超范围支出重建资金;建好169户农房重建和23户新村聚居点重建台账,临时生活救助、自主过渡补助金、维修加固补助金、农房重建补助金等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农房重建一户一档,档案资料齐全,且规范,并在每个时段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对在建设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分类处理,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2、无违反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3、无虚报冒领、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重建资金等方面的问题。
(二)工程项目管理方面
重点解决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项目审批、项目招投标以及项目实施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灾后重建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管理、规范程序、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明确责任、强化监管。项目决策、审批程序依法合规、科学民主;项目经过可行性论证;项目不存在擅自简化程序;项目依法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规定手续;不存在人为降低审批标准、越权审批等行为。
2、不存在应招标而规避招标;项目招投标程序规范,不存在人为提高投标门槛、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对招投标的投诉举报进行认真调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工程设计变更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导致项目投资超概问题。
4、我乡加强对灾后重建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招投标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确保了灾后重建工程建设的质量。
5、未发现有将村民、群众务工工资中虚报或少干多报造假账的情形,套取资金用于吃喝招待和人情礼往支出。
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下一步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问题线索排查和纪律审查贯穿专项工作始终,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动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