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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中期自查报告

admin 2018-10-11 12:01: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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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中期自查报告

 
县政府法制办:
 
按照你办通知要求,我局就贯彻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从20xx-20xx年,分别减少成14项、13项、12项;公布取消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2项,下放了林木采伐许可、林业生产用火许可2项行政审批项目。做好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完善了办事指南,实现了集中办理。优化了审批流程、精简了审批环节。
 
利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投资项目涉及征占林地、采伐林木的并联审批、审核。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20xx年参照省林业厅的模板建立起我县林业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根据政策和法律的调整,分别于20xx、20xx年对我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及时更新,实现了动态管理。
 
从20xx年起,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取消检疫费、林权勘测费、各类工本费,将育林基金的征收标准降为0;目前只保留森林植被恢复费1项政府性基金。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20xx年制定了“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和涉林市场主体人员名录;20xx年又出台了“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局种苗站20xx年开展了种苗执法的第一次“双随机”抽查工作。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根据国家出台的生态补偿机制,我县编制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全县实施集体所有公益林生态补偿530831亩,每年兑现生态效益补偿金782.75万元。       
 
20xx年7-8月,我局代表县委书记县长接受省审计厅组织的对领导干部离任(任中)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5、加强合法性审查。
 
我局严格落实《xxx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和作出决定。
 
建立了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积极作用。
 
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如实记录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并完整存档。
 
6、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
 
为加大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执法力度,统一执法标准,从20xx年起,我局通过授权、委托的方式将行政处罚权全部移交给县森林公安局行使。按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7、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按照省林业厅行政执法裁量权指导案例,依法依规、对号入座地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
 
按照《xxx省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要求,建立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按照《xxx省重大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规定,对拟作出的涉林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涉林行政执法决定,由本行政机关的法制审核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采用《对重大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表》的形式提出书面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积极探索“柔性执法”,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推广运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8、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确定执法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
 
9、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20xx年底,我局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根据人员变动,每年进行更新。
 
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我省行政执法“十不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规范了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执法辅助人员的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10、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
 
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严格执行行政决定事项,撤销或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须有法定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严格履行合同和协议,依法履行判决、裁定、行政复议、仲裁决定等生效法律文书。
 
11、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制度,20xx-20xx年连续三年我局有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了3起行政诉讼,尊重并执行审判机关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监督。
 
1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通过在林业局办公楼设立举报箱、在网站上设立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渠道,及时接收投诉举报和情况反映,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1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局党委配合县纪委依法及时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克服懒政、庸政、怠政。
 
14、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构建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提高依法应对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能力。20xx-20xx年配合县政府调处永福镇茶园村林权争议,依法化解纠纷。
 
开展“七五”普法,20xx年制定了县林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20xx-20xx年,每年制定年度普法计划,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宣讲、发放资料、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推进“法律七进”,让涉林法律法规进机关、单位、学校、社区、乡村、寺庙等。
 
15、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
 
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按照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及时审慎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依法裁决有关争议纠纷。
 
16、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实现信访业务网上流转。严格执行“诉访分离”规定。对涉法涉诉信访不统计、不交办、不通报,不再受理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20xx-20xx年分别对舟坝、永福2起依法终结的涉诉信访事项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引导当事人信“访”更信“法”。
 
17、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认真开展办公会议会前学法活动。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18、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领导干部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用权、依法履职,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普法责任落实林政、防火、野保、种苗、审批、法规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19、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结合本部门实际,每年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股室,并切实抓好落实。    
 
20、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委书记兼局长陈发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xxx县林业局
 
20xx年10月11日

标签:   林业局   关于   法治   政府   建设   情况   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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