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根据区委关于在全区开展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对照自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在自查工作中,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对全局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进行自查。
二、严格对照专项整治内容自查自纠
1、无巡视巡查反馈的人事管理突出问题。
2、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我们始终坚持《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严格把握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严格履行推荐、考察、征求意见、公示、谈话、报批等程序,尤其是严格把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三个重要关口,保证了《条例》的正确贯彻执行。
3、无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
4、严格按照区委精神认真开展重要岗位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交流。
5、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能够认真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按时上报区委组织部。
6、局党组管理的干部无违纪违法受处理情况。
7、20xx年以来科级干部无因私出国情况。
8、全局无“裸官”情况。
9、局下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新进两名工作人员为区人社局统一公开招聘经考试录用。
10、国家公务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全部保存在区委组织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保存在人社局档案室。
11、无干部选拔任用中拉票、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个人说了算等情况。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