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市效能办:
根据《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x政务〔20xx〕30号)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行政审批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集中、两到位”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交通系统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均在政务中心窗口办理。
二、项目办件情况
我市交通系统共有行政许可项目29项。
1、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2、道路客运、货运(含危险货物及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3、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从业人员上岗许可
4、机动车维修厂经营许可
5、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6、涉路施工许可
7、超限车辆行驶公路许可
8、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许可(冻结)
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许可(冻结)
10、更新砍伐护路林许可(转变管理方式)
11、权限内使用、变更、转让港口岸线
12、权限内港口工程、在港口内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活动审批
13、港口经营许可
14、港口危险货物装卸、过驳作业认可
15、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
16、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及沉船沉物打捞作业许可
17、在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许可
18、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
19、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
20、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的许可
21、船舶进出港口许可
22、船员注册、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23、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适装及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冻结)
24、船舶国籍证书、临时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25、防止船舶污染港区水域作业许可
26、水路运输及其服务业许可
27、旅客运输经营者取消或变更核定的航线、班次、停靠港(站、点)许可(冻结)
28、运输经营者合并、分立、转让、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停业许可
29、省内新增客船投入运营的审批(冻结)
三、清理规范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情况
(一)市公路局:公路及设施占用、挖掘、损坏赔偿费。
(二)市运管处:营业性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费(含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项内容)。此费直接缴纳省财政厅非税收管理局。
(三)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
1、货物港务费
2、船舶港务费
3、船员考试(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试)费
4、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
以上收费均有物价部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