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民政协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
区民政局:
根据《20xx年乡镇(街道)购买村(社区)民政协理服务考核办法(试行)》及《关于对20xx年乡镇(街道)购买村(社区)民政协理服务考核办法(试行)部分考核指标的补充说明》的相关要求,我镇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认真仔细的对各村(社区)的民政协理工作进行考核。
一、我镇根据第1季度乡镇(街道)购买村(社区)民政协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通报》进行了相应整改,并督促各村坚持做好各项工作。如在低保方面加大救助宣传力度,坚持民主评议到组,进行不记名投票,防止因为人情世故使民主评议不真实,做到应保尽保,坚持公示到组及长期公示,坚持填报月报告制度。
二、民政台账系统台账录入完成情况。详见附件。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村(社区)对每月相关台账的新增、变更和取消在民政协理平台中变更不及时,纸质资料未及时更新存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加大对个村(社区)民政协理服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力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督促各村(社区)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按照购买村(社区)民政协理服务工作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