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巩固治理小金库成果专项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根据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和审计局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巩固治理“小金库”成果专项活动的通知》(x财发〔20xx〕191号)文件要求,我局在前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了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经清理,我局无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经常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虚列支出转出资金、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的情况。
xxx市审计局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