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四项扶贫基金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xxx镇根据高新区下发的文件精神要求,对我镇扶贫村的县级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县级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和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进行了自查,现就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我镇xxx村涉及的四项扶贫基金仅有“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分别于20xx年9月5日由是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转来20xx年产业扶贫周转金5万元,20xx年11月11日转来20xx年产业扶持基金12.1万元,20xx年11月11日转来xxx市级扶持基金20万元,共计37.1万元。因每个扶贫村的产业扶持基金需达到40万元,我镇将20xx年已借出扶贫周转金中涉及到xxx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周转金1.9万元,及20xx年11月11日收到的市财政转xxx市级扶持贫困村资金1万元,一并纳入产业扶持基金范围,产业扶持基金总计40万元。因正在办理xxx村产业扶持基金专户,待专户开设后将40万产业扶持基金转入专户。
我镇xxx村制定了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并在镇级、村级设立了转账进行核算。不存在申报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资金;截留、挤占、挪用资金;超范围、超标准发放资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