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巩固治理小金库成果专项活的自查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关于开展巩固治理“小金库”成果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再次对“小金库”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无“小金库”。
二、无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资产处置收入及时缴存国库,无截留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没有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情况,无虚列支出转出资金情况,无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情况,无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情况。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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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8-11-01 12:01: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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