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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自查报告

admin 2018-11-06 12:01: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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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文明办:
 
按照《文明指数测评督办通知》(20xx年第15期)要求,我单位对照文明指数测评标准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对我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研究整改措施,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窗口工作人员没有使用普通话进行服务;
 
(二)个别窗口有工作人员迟到现象;
 
(三)个别窗口没有高效投诉处理机制。
 
二、整改措施
 
(一)严格大厅管理制度。要求各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考核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窗口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考勤纪律等各项窗口服务行为的规范管理,并在大厅设立了意见箱,放置了意见本和投诉记录本,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努力打造一支热情服务、文明高效的政务服务队伍。
 
(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求各窗口工作人员在为群众办理业务过程中统一使用普通话服务服务,并实行“三个服务”(微笑服务、有声服务、温馨服务)和树立“五个一样”的意识(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提升窗口服务质量。
 
(三)加大抽查力度。一是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我县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开展服务需求和满意度调查,多方面查找和发现问题,对存在的问题逐个分析、逐步改善,不断满足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新要求新期望。二是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县政务中心和各相关部门对政务中心各窗口的审批行为、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等进行日常监察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窗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其认真整改到位。对工作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对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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