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市政府法治办公室:
根据《xxxxxxxxx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x政发[20xx]21号)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城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得分情况
根据《xxxxxxxxx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细则》,我局进行了梳理,涉及到我局的共有14项,主要内容为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等,共得分43分。
1、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6分)
2、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4分)
3、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正当(5分)
4、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办结(3分)
5、接受权力机关监督(2分)
6、接受政协民主监督(2分)
7、接受司法机关监督(2分)
8、接受社会监督(2分)
9、依法行政能力建设(10分)
10、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由行政首长直接负责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建立(1分)。
11、承担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职责的各级法制机构健全、职责明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1分);工作经费得到充分保障(1分)。政府法制机构干部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制度严格落实,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明显提高(1分)。
12、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1分)。
13、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有规划、有年度计划、有具体工作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位(1分)。
14、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考评机制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政府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考核分值在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总分值中所占比重不低于5%(1分)。
二、取得的成绩及做法
(一)强化体制建设
一是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强化顶层设计,成立了城管委。成立以市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窗口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管委,办公室设在城管局。各县(市)区同步成立城管委,形成高位监管、综合协调、监督考核的“大城管”管理体制。不断健全工作制度,通过会议决策、问题通报、联合执法、媒体曝光等手段有效解决了城市管理突出问题,有力促进了清洁城市工程。二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下放综合执法权限。将执法权再次下放至街道办(乡镇),解决了“看得见、管不了”的问题,实现了网格化、片区化、责任化管理,消除了管理盲区。充分调动了辖区工作主动性,强化守土责任,提高城市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三是推动依法治理城市,成立了城管公安大队。城管公安大队常驻市城管局,随时调遣、随时配合户外广告、渣土治理等执法行动,依法打击、依法规范、依法处理;强化了法治理念、注重依法管理,完善了城管执法保障机制,有效避免了暴力抗法、执法冲突事件,实现了平安执法、和谐执法。四是推动城市管理案件快审快裁,设立城管巡回法庭。城管巡回法庭隶属辖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抽调3名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专门负责城市管理案件的审理、裁决和执行,指导城管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城管执法程序和案卷归档,实现快审快结,构建了法治、和谐、文明执法环境。获得了20xx年全国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奖。
(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了“五位一体”管理机制。推行“五位一体” (环卫保洁、城管执法、数字信息采集、辖区监督、市级巡查人员形成一体)责任标示,形成3-8分钟快速处理机制。二是创新“五抓一确定”工作法落实门前“三包”。通过与沿街商户签协议、每月评星定级、定期召开例会、季度考核公示、年终表彰奖励和确定管片负责人的办法倒逼商户养成包门前绿化、卫生、秩序的自觉行动。三是渣土治理推行“三化”制。“三化”就是指拉运法人化、运输密闭化、行程可塑化。积极引进新型智能化渣土运输车辆254辆,密闭改造80辆,全部按装GPS全程定位监控系统,从源头上解决了渣土撒漏污染的问题,确保了街面的干净、整洁,提升了清洁城市环境水平。四是依法规范设置户外广告。开展城市空间立体整治,对全市8纵23横、5大广场和东南西北4个出入口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整治。截至目前,共拆除各类广告牌、工地围档、楼顶特大字30余万平米,拆除大型擎天柱94处。按照《xxx市户外广告规划编制》统一设置,提升档次,形成一街一品一特色。创新思路,开源节流,实行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拍卖,营造公平环境。五是以“疏”代“堵”,破解烧烤管理难题。规范露天烧烤经营行为,在三区空闲场地集中设置19处季节性啤酒广场,由企业统一管理。化解市民消费、摊主经营与市容管理之间的矛盾,解决露天烧烤无证经营、污染环境、非法占道、有碍市容、噪音扰民、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将城市管理难点打造成亮点。
(三)树立文明执法形象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军事化训练和法律知识讲习,加大技能测试,新聘执法队员严格岗前培训,以此提高综合素质,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二是完善城管装备。为全系统900余名执法队员制作统一服装,配发对讲机500部、执法记录仪240部、头盔腰带600套、电动摩托车260辆,并给114辆执法车和296辆环卫作业车贴上了统一标识,便于执法对象监督。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实行“六统一”(统一制服、统一标识、统一编号、统一证件、统一装备、统一行动)、“五步骤”(第一次劝离、第二次警告、第三次限改、第四次罚款、第五次取缔)、2人成排、3人列队、30米之外下车步行执法等制度。减少了执法矛盾,提高了执法效率。四是错时监督巡查。将城管执法中队编成小组,轮班执勤,确保周末和节假日执法不断档、不缺位;建立文明督导队,市直大队、区城管局执法队员沉到一线工作,将城市管理触角延伸至大街小巷,及时消除了全域城管盲点,提高了发现问题、限时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科学民主决策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我局制订了《市城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实施细则》。市城管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党委委员等局领导组成,由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由局长主持。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每星期召开一次。并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必须提交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五)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1、我局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同时,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保护、渣土撒漏、食品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以严格执法为切入点有针对性、有声势地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一是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通过此次活动,有力地整顿了校园周边的环境秩序。二是为进一步营造良好市容环境,加强对我市建筑渣土的管理,同时推动城市建设扬尘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建筑渣土集中治理活动,并取得了很好地成效。三是为了更快更好地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我局专门成立了文明督导队,对沿街商贩,城管执法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进行文明督导。鼓励和指导商户签订门前“三包”目标管理责任书及门前“三包”联保责任书,充分发挥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和自我约束的作用。
通过开展各种专项治理活动,着重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促进全社会树立依法办事理念,同时起到了维护稳定,美化城市的作用。
2、加强执法队伍法制教育和培训。我局从年初已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一是针对执法人员业务不精的问题组织三区城管局的执法人员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通过笔试、电脑操作测试、模拟办案等测试,有力地提高了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二是开展执法人员现身说法活动,由执法人员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交流、讨论执法依据,形成统一的执行标准。三是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与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
3、使用统一规范的执法文书。明确要求各单位统一规范使用街道综合执法法律文书,维护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4、规范案件管理程序。我局制定了《xxx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定》,对行政执法案件立卷、归档、评查等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高执法效率。我局每季度组织开展对各区行政执法案卷的抽查工作,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成绩优秀的单位进行表彰。同时,结合实践情况,对现有的执法文书进行修改和完善。
(六)法制思维培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年初制定年度领导干部法制学习计划,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法制知识竞赛,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年安排不少于2次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推行职级晋升前考法制度。把学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和必要程序。
2、每年组织包括领导干部、中层干部、业务骨干、新进人员为重点对象的定期学习培训。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根据对象的不同设置不同的培训内容。重点加强对党风廉政、纪律教育、职业操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每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xxx干部在线学习”和干部自选培训。参加培训率实现100%,参加普法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法律考试,普法考试参加率达到100%,考试合格率达到100%。通过普法培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
3、加强社会宣教阵地建设,提高市民守法文明意识。我局抓住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12月第一周确定为城管法制宣传周,普法宣传进入公园和社区,深入群众,发动群众,从而增进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沟通、理解和支持,改善城管形象,提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人文环境,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并适时在网站更新城市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职责、任务、办事指南和年度重要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
三、亮点工作
一是为着力整合信息采集、环卫保洁队伍,实施了“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在主要街道路口设置标示牌,将环卫保洁、城管执法、数字信息采集、辖区监督、市级巡查人员职责及电话标注在标示牌上,解决了以往各自为政、各干各的、效率不高的问题,形成了管理拳头,互相配合、共同管理、3-8分钟快速处置市容环境卫生问题,提高了城市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水平,巩固了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亚洲都市景观奖等国家性、国际性优秀成果。
二是为着力推动门前“三包”落到实处,建立了“五抓一确定”工作法。“五抓一确定”,就是指通过签订协议、召开例会、评星定级、考核公示、年终表彰和确定管片责任人的方式贯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倒逼商家“自扫门前雪”,解决了以前有法律、无抓手、难落实的问题,出店经营、在树坑倾倒垃圾、卷帘门上的“三乱”小广告等几乎不存在了,门前责任区内的卫生干净了。
三是为着力稳定环卫队伍、打造洁净城市环境,尽全力改善环卫工人待遇。环卫工人是城市清洁的基础。xxx党委常委、xxx市委书记徐广国同志上任伊始,就提出“要切实关心一线环卫工人的待遇问题,并号召全社会要形成重视环卫事业,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理解支持环卫工作”。为切实解决环卫工人现实问题,共建清洁的城市环境,政府连年加大投入,在政策、资金、物力等方面给予环卫事业大力支持,解决了环卫工人住房、早餐、体检、休息等现实问题。20xx年把优先保障环卫工人住房列入十件“为民办实事”重点解决,截至目前,已分配环卫工人住房673套。
四是为着力打造“两优”环境,实施城市清扫保洁立体工作模式。机械清扫与人工保洁深度融合,主要街道晚上10点至凌晨4点开始高压冲洗,4点至6点机械清扫,环卫工人全天候保洁,垃圾清运每天3次,洒水降尘每天7次,实现了全方位立体化清扫保洁。同时,坚持一把扫帚扫城乡,围绕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实行乡(镇)清扫保洁、县(区)收集清运、市集中处理的城乡一体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处置模式。严格实施“以克论净”考核,推行“五个一”考核模式,即每天在各路段抽样检查一次、每周通报一次,每月集中督办一次、每季度综合考评一次、每年奖惩兑现一次。考核结果在《xxx日报》一周一公示。确保了清扫保洁常态化、精细化、精心化,打造出了清洁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有不少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二是法律法规执行评估效果有待加强。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对其执行情况和效果需进一步评估。三是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一些区的领导对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对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解决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在实际工作中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
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局将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力争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针对存在问题,采取下列改进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和管理程序。通过制定和实施高质量的规范性文件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二是开展全局系统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单位)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水平。
2、完善法律法规执行评估反馈制度。逐步建立起法规规章实施评估制度,对已经颁布实施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的实施效果要进行评估。
3、努力推动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创新。针对城管执法对违法自然人处罚执行难的瓶颈性问题,在过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思路,推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切实增强城管执法的刚性和权威性。
五、20xx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一)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立法层级
当前城市管理全国统一立法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城市管理是转型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一环,在剧烈的社会转型中城市管理具有相当的综合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十余年来,城管执法一直面临法律缺席的尴尬窘境,法律地位和职能定位始终被质疑。因此,尽管一部统一立法并不能彻底消解城管执法的诸多矛盾和问题,但是没有统一立法则凸显城管执法权限的混乱,加剧城管执法职权与职责错位。因此,制定统一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专门法律或行政法规,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专门针对城管综合执法的全国统一立法,重点是有针对性地明确和解决城管执法的范围、体制、协调、执法队伍的法律定位以及综合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责任追究等问题。
(二)理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目前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强调重心下移,即将执法权限下移到基层政府,这主要是从提高执法效率、方便执法为民的角度考虑的。但是,这种重心下移的做法没有考虑到城市管理的整体性,而且在实践中导致综合执法机关的独立性欠缺。一个城市的发展和秩序维护,在规划上具有整体性,作为城市发展保障的综合行政执法同样应具有宏观上的协调一致性。因此,为了方便城市的整个统一管理、顺应城乡一体化趋势,建议在全国范围理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合理界定综合执法机关的职责范围
根据改革试点的经验和共识,实行综合执法,能综合的应尽量综合,不能综合的不必强求,关键是如何科学合理地划定综合执法的职责范围。为了避免综合执法机构与职能部门的职责交叉,可考虑按照以下四个标准衡量和取舍执法事项的划转:一是执法的专业程度,专业技术性强的执法事项不适合划转;二是否属于剩余职责,任何政府部门都有自己基本的、固有的职责,这种职责不能划转,否则该部门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剩余职责是政府部门除基本职责之外的其他职责,这种职责可以划转;三是是否属于专属执法权,专属执法权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由某行政机关行使而不得由其他行政机关行使的执法权,例如公安机关对人身自由的处罚权和强制权、税务机关的税收强制征管权等。只有科学界定综合执法的职责范围,才能避免综合执法机构管理事项过于宽泛,更好地发挥综合执法的作用。
(四)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与其他机关之间的公务合作制度
按照决策与执行相对分离的原则,城管执法机关主要承接职能部门的执法职能和权限,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工作关系。一是处理好城管执法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关系,需要在明确综合执法机构的性质和职责的基础上,建立起全面而规范的公务合作制度。主要包括:规划编制合议制度、信息与资源共享制度、联合执法制度、行政协调制度、行政协助制度等,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二是存在职能衔接的有关部门之间应该建立紧密的协作关系:有关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中做出行政许可的,要加强后续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告知城管执法机关;城管执法机关在进行查处之后要将处罚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在现行法律中,上述制度只有零散规定。因此,建立部门间规范的公务合作制度是建章立制、完善综合执法的一项重要任务。
(五)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和规范化建设
要提高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队伍的执法正当性和社会认同度,必须加强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城管执法工作具有很强的特殊性,因此虽然现在是属地管理,但在执法规范上应全国统一,建议设立专门的国家城市管理学院,承担城管执法的培训工作。通过统一培训,在全国城管队伍中贯彻依法行政理念,建立规范化的执法流程,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城管协管力量作为政府治理的适度社会化、社会治理中的公民自治的体现,同时,客观上具有部分解决就业与实现社会稳定的功能,因此应正视协管人员存在的合理性,其法律地位应属于城管执法的纯粹执行力量。三是各地财政应有综合执法的专项经费,严格执行处罚与收缴分离的法定原则,避免以罚代改,树立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六)着力推行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一是建立综合执法管理全覆盖,划分区域,责任到人,将各类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的紧密衔接机制,强化公安保障城管执法的预防机制,防止和减少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案件的发生;在市区人民法院设立城管法庭,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实行强制执行,提升行政执法执行力;建立社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促进社会诚实守法风尚的形成。
二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体现法治理念,人本精神。树立执法也是服务的理念,把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不偏不倚,客观公正。坚决防止并查处执法人员态度蛮横、简单粗暴、野蛮执法等问题,遏制暴力事件发生。注重运用行政指导、合同合约等柔性管理手段,化解执法过程中的矛盾,促进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义务,降低执法成本和社会管理成本。探索疏堵结合的管理模式,在有条件的街道尝试建立小贩管理行业协会,实行自治管理与服务,为综合执法排忧解难。
(七)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执法队伍的素质和形象。
一是大力加强综合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培养队伍的良好作风。要大力整治“庸、懒、散”现象,形成争先创优之风;力戒虚假漂浮,办实事、求实效,形成真抓实干之风;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关心民生,形成亲民为民之风;遵纪守法,执法清廉,形成勤政廉政之风,着力打造xxx城管综合执法品牌,提升执法队伍整体形象。
二是全面提升综合执法队伍业务素质。严格把好人员入口关,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对综合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筛选。制定综合执法人员培训总体方案,建立符合现代化城市综合执法需要的培训、考核、奖惩制度,对全市执法人员进行统一业务素质培训。坚持持证上岗,依法执法,对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必须进行回炉补课。同时,加强对执法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摸索执法规律,总结推广经验,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健全综合执法队伍监管体系。完善综合执法队伍内部监督机制,实行执法责任制考核,建立内部督察和过错追究制度和人员退出机制,坚决惩处执法过程中的渎职和失职行为。建立综合执法队伍外部监督机制,认真落实群众投诉、交办案件办结反馈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媒体、群众等外部监督。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定期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对综合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进行评价,使各级综合执法人员、执法过程、工作成效处于全程受控状态。
xxx市城市管理局
20xx年xx月xx日